中國發布丨司法部:不得利用英烈公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中國網3月16日訊 司法部近日發佈《英雄烈士公祭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英雄烈士公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在英雄烈士公祭場所從事影響紀念英雄烈士活動的,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及時勸阻、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徵求意見稿》明確,國家每年9月30日烈士紀念日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緬懷英雄烈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烈士紀念日舉行英雄烈士公祭活動。機關、團體、鄉村、社區、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軍隊有關單位在重要紀念日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英雄烈士公祭等紀念緬懷活動。

《徵求意見稿》要求,英雄烈士公祭活動應當莊嚴、肅穆、隆重、節儉。英雄烈士公祭活動應當在英雄烈士紀念場所舉行。上級人民政府與下級人民政府在同一英雄烈士紀念場所舉行英雄烈士公祭活動,應當合併進行。

《徵求意見稿》強調,參加英雄烈士公祭活動人員着裝應當莊重得體,被邀請的退役軍人,可以穿着退役時的制式服裝,佩戴服現役期間和退役後榮獲的勳章、獎章、紀念章等徽章。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紀念形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豐富英雄烈士公祭活動內容,引導公民通過觀看英雄烈士公祭活動直播、瞻仰英雄烈士紀念設施、集體宣誓等形式,銘記英雄烈士事蹟,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

《徵求意見稿》指出,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開展網上祭奠活動,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健全服務和管理工作規範,保持英雄烈士紀念場所莊嚴、肅穆、清淨的環境和氛圍,做好服務接待工作。

《徵求意見稿》提出,對安葬在國外的英雄烈士,駐外使領館應當結合駐在國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規定組織開展英雄烈士公祭等祭掃紀念活動。

(編輯:吳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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