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能調則調不言棄 依法保護知識產權
荊州新聞網消息:當服務大局意識和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在法院辦案的每一個環節中時,對糾紛案中的雙方來説就是有利的法治保護。今天的法庭內外就來跟大家講述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如何以調解方式讓原告湖北某電氣公司訴被告廣東某研究院技術合同糾紛一案雙方,由最初針鋒相對到最終握手言和。
2015年,原告湖北某電氣公司與被告廣東某研究院簽訂《產學研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書》,約定被告根據原告的生產現狀、現有電能計量箱裝配工藝,為原告生產車間進行自動化改造。雙方先後簽訂6份《產品購銷合同》及4份《產品購銷合同補充協議》。
原告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6份《產品購銷合同》及4份《產品購銷合同補充協議》,並要求被告退還貨款658.21萬元。
該案在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後,被告認為本案已履行完畢,原告系無理起訴,對案件在荊州法院管轄及合議庭組成人員提出強烈異議。合議庭綜合評估案件對企業的經濟影響,對被告提出的迴避申請和異議,依法予以解釋,並努力促進雙方進行調解。
雙方對合同性質、技術開發是否成功、技術開發失敗後責任的分擔、專利技術價值等方面爭議較大,合議庭進行了認真梳理,因本案涉案專利還具有價值,合議庭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
在調解過程中,合議庭不斷聽取雙方的想法、一點點地縮小差距。因為對於專利技術到底值多少錢,雙方爭議特別大,於是雙方申請了鑑定。2022年6月 15日《產品質量鑑定報告》出來,合議庭再次組織雙方進行協商。
合議庭通過互聯網法庭、“面對面”“背靠背”等多種方式共進行6次調解,從企業發展、訴訟風險等角度釋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終在市中院的組織下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議。
【來源:荊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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