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據香港警察官博消息,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反逃犯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警方一共拘捕了10,148人,檢控了2,325人。被檢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別為「暴動」(690人)、「非法集結」(412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37人)。其中,726人已完成司法進程,並有603人 ( 83%) 須承擔法律後果 (包括被定罪、籤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
在疫情期間,市民除了要保持社交距離外,更要與罪惡保持絕對距離。犯法須負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編輯 劉佳妮
來源:香港警察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