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權利,夯實善治之基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行
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涉及到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
承載着大家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本期有獎競答
將再一次帶領我們走進民法典、學習民法典
讓民法典成為我們新徵程上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今日題目和“劇透”來咯!
1、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之日起成立。
A、申請
B、證明
C、登記
D、民政部門確認
答案:C。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 婚姻家庭編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2、打印遺囑應當有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A、一個
B、兩個
C、三個
D、四個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