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將做好大病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

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892號建議,即關於儘快明確大病保險法律性質的建議,近日,國家醫保局在回覆中明確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法律性質,並表示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國家醫保局:將做好大病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

國家醫保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一定額度作為籌資來源,保障大病患者經基本醫保報銷後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

關於大病保險的運行現狀,國家醫保局表示,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承辦。強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等方面職責的同時,採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提高大病保險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規範和促進了大病保險的運行。總的來説,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國家醫保局也表示,現已基本構建完善統一的居民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緊密銜接的綜合保障格局。2019年,國家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險待遇水平,統一併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明確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將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時,為築牢防止困難羣眾因病致貧返貧的第二道防線,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實施起付線降低一半、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的“一降一升一取消”的傾斜支付政策。截至2021年底,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醫保之上約提高18個百分點,有效減輕了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負擔。

目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國已基本實現市級統籌,四個直轄市和部分省份已經實現省級統籌。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做好大病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穩步提高待遇水平,持續推動制度穩定可持續發展。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 實習記者 柴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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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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