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就中國外交政策和對外關係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於3月7日下午3時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就“中國外交政策和對外關係”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100分鐘的發佈會,王毅回答了涉及烏克蘭局勢、中美關係、中國與歐盟關係等27個熱點問題,鏗鏘有力地發出中國聲音。而這場發佈會依舊“金句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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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場委員通道回應熱點問題 “話筒”優先給基層代表傾聽原汁原味的民意
3月7日上午,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第二場“委員通道”集體採訪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武警第一機動總隊某處上校處長西西瑪、河南省人民醫院老年醫學科主任黃改榮等委員就社會熱點話題進行回應。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霍啓剛:國旗和國歌代表了我們國家,是我們國家的象徵。
武警第一機動總隊某處上校處長西西瑪:人民軍隊是鍛造人才的大學校、大熔爐、大家庭,我們在這裏可以幸福地成長,實現人生夢想。現在每年入伍的新戰友他們思想活躍、個性鮮明、科技文化素質很高,一入伍就能在不同的崗位上挑大樑。
河南省人民醫院老年醫學科主任黃改榮:老年人自身要有樂觀的心態,積極參與社會活動,而社會也應該積極地看待老年人,創造條件,幫助他們實現老有所為。閲讀原文>>>
據瞭解,在3月8日舉行的第二場“代表通道”上,接受採訪的代表也全都來自基層一線。作為兩會期間最重要的宣傳平台之一,“代表通道”首次實現了接受採訪的人員“全員基層”。基層代表紮根人民,日常工作生活就在田間地頭、工廠學校。他們的酸甜苦辣,就是億萬人民的日常真實感受,讓他們全程“C位”,可以更好地讓他們在大會上講述基層鮮活的故事,從而為基層代言、為一線發聲,道出基層普通百姓的期盼訴求。閲讀原文>>>
代表委員關注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建議對“買方”提高量刑標準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府參事胡衞建議,應加大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量刑標準,將我國刑法中關於拐賣人口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發達國家標準,達到二十年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提升刑法對拐賣人口犯罪的警示指引作用;其次,建議對收買被拐人員者同樣施以重刑。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也認為,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刑事責任規定過輕,倘若剝離了後續犯罪行為的懲罰,單純以收買被拐婦女行為定罪,難以讓相關主體得到必要處罰,難以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她建議提高收買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標準,使收買人面臨更高的犯罪成本,打破收買被拐婦女兒童行為的利益鏈條。
全國人大代表、卓爾控股董事長閻志表示,今年他將提交一份“關於從嚴從重打擊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犯罪行為的建議”,這是閻志在五年任期內第四次提出反拐的建議。他呼籲要加重對犯罪未遂行為的懲罰力度,五年起判,將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量刑起點提高到十年;同時,對收買人實行買賣同罪,重判重罰。
全國政協委員、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表示,在今年兩會上,他將和其他委員聯名提交提案,建議修改現行刑法相關條文,從嚴從重打擊此類犯罪。建議修改刑法第240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241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知情不舉或阻攔解救者,以共同犯罪論處。閲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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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温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認為拐賣屢禁不止的源頭在於收買者,應該買賣同罪,應提高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者刑期,才能從源頭遏制拐賣行為的發生。
全國政協委員陳智敏
建議將電信網絡詐騙單獨入刑並降低入罪門檻
針對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存在重點人員管控困難等問題,陳智敏建議,將電信網絡詐騙單獨入刑並降低入罪門檻。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特點,他建議建立區別於普通侵財犯罪、更加清晰的入罪評價標準並提高法定刑,可在刑法中增設“組織、領導、參加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罪”,明確主觀上具有組織、領導、參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的故意,客觀上具有從事犯罪活動事實即可入罪。閲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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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王煜
建設統一信息平台 實現健康碼核酸互通互認
全國政協委員王煜建議形成全國統一信息平台,實現全國健康碼互通、全國各地核酸證明要求統一、核酸結果全國互認。王煜説,由於對核酸證明的要求不同,許多旅客到了目的地後被遣返或者被隔離,核酸檢測結果不互認則導致旅客在出發地和目的地都需要做核酸,造成資源浪費。王煜認為,建設全國統一信息平台有利於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現有技術有能力建設這一平台。
編輯 代文佳 常江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