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本溪市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國際金融部原巡視員劉燕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燕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公款報銷私人費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短期融資券發行、分銷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燕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燕忠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劉燕忠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遼寧省本溪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劉燕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實習編輯: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