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
男子駕駛電動車違法載人,路遇交警檢查不予理睬,還挑釁辱罵交警並拳腳相向。近日,武漢一男子因涉嫌襲警罪,被洪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0日下午4時許,武漢市洪山區交通大隊三中隊在白沙洲大道沿線開展電動車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時,民警盛玉平遠遠看見一輛違法載人的電動車過來,於是示意駕駛員韓某停車接受檢查。面對交警正常執法,韓某拒不配合,反而調轉車頭想要逃離,期間不斷辱罵挑釁交警,大聲叫囂:“來呀,過來追嘛!”
在警方將其攔截後,韓某惱羞成怒,用拳頭擊打執勤交警,致使一名交警手臂多處軟組織受傷。隨後,現場民警果斷採取措施將其控制,並移交至張家灣派出所處理。
經詢問,韓某對辱罵、毆打交警的事實供認不諱。5月24日,韓某因涉嫌襲警罪被洪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自今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正式實施,正式明確了襲警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機關提醒市民,法律尊嚴不容挑戰,民警執法權威不容褻瀆。每一位公民都應尊法、學法、守法,面對民警執法時,請理解、支持並積極配合。如果對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可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正當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任何辱警、襲警、暴力抗法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