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丹麥擬在歐洲以外安置尋求庇護者 多方表不滿
丹麥擬在歐洲以外安置尋求庇護者 多方表不滿
鄭昊寧
丹麥議會3日通過法案,打算在歐洲以外國家設立尋求庇護者安置中心,向丹麥尋求庇護的移民將被送往其他國家等待庇護申請審核結果。
依據這份法案,丹麥擬將尋求庇護的移民送往設在“夥伴國”的安置中心;而且,即便獲得庇護,這些移民也可能無法前往丹麥,而只能留在“夥伴國”或被轉送至聯合國設立的難民營。
丹麥執政黨社會民主黨發言人拉斯穆斯·施托克倫告訴丹麥廣播公司,目前政府還沒有與任何國家達成“夥伴國”協議,但正在與多國政府磋商設立尋求庇護者安置中心一事。
施托克倫説,尋求庇護的移民需要知道,“你們可能被送往歐洲以外的一個國家”,“我們希望人們停止向丹麥尋求庇護”。
丹麥向來反對接收移民,並且立場強硬。丹麥議會是一院制,70名議員3日投票支持法案,24人反對,85人缺席。法案由首相梅特·弗雷澤裏克森和社會民主黨提出,獲得反對黨自由黨支持。
丹麥《日德蘭郵報》3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話報道,就設立尋求庇護者安置中心,丹麥政府與盧旺達、突尼斯、埃塞俄比亞和埃及方面討論過,但迄今沒有商定具體計劃。
路透社報道,歐洲聯盟內部在移民事務上的立場本已極為分裂,丹麥這份法案將使局面更為複雜。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3日説,“外部安置”尋求庇護者將帶來許多問題,在現有歐盟規定面前“行不通”。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上月同樣對丹麥打算在歐洲以外國家安置尋求庇護者表達不滿,説如果其他國家效仿這種做法,將引發“惡性競爭”。
路透社報道,向丹麥尋求庇護的移民人數近年來穩定下降,去年有大約1500人,遠低於2015年時最多的2.1萬人。(完)(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