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建議返還企業高管個税,招引人才不必在個税上開口子

真正該關注討論的,還是在花式搶人的前提下,地方招引人才的手段,如何既有效有吸引力,又更加合理合規

浙江温嶺市財政局、國家税務總局温嶺市税務局近期分別答覆當地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於“返還企業高管及技術專家個人所得税”的建議稱:從2021年9月開始,財政部門已經取消與税收相掛鈎的涉企獎補政策;對高收入人羣返還個人所得税,違反了共同富裕原則。 

對高收入人羣,還要返還個税?一些網友看到相關建議,很快不淡定了,認為這些代表委員是在替富人説話代言,是忘記了自己的職責,所以對於財税部門否決建議的回覆紛紛點贊。

從報道來看,這些代表委員的出發點,其實並非是想給高收入羣體謀福利,而是將返還個税當成了地方招商引資,吸引特定人才的一種手段,它面向的不是所有高收入者,而是企業高管和技術專家。 

當然,建議被否定也在意料之中。原因很簡單,對特殊人才大可以光明正大地獎補,但沒必要將它和個税混為一談,在個税返還上開口子。 

個人所得税的立法初衷,就在於調節收入分配,所以,它採取了梯度累進税率的模式,最高一檔的税率達到45%。收入高的多繳税,有利於社會公平,有利於共同富裕的實現。 

地方渴望人才,希望通過一些獎補措施來招攬英才,這無可厚非。近年來,圍繞人才的爭奪白熱化,很多地方都開出了優厚的籌碼搶人。因此,當地代表委員的建議,更多還是搶人大戰下人才飢渴的一種體現。像他們還特別提到,受疫情影響,地方經濟的恢復來之不易,希望用優惠措施,吸引高端人才。 

問題不在於該不該砸錢招攬英才,而是用什麼手段招引。個人所得税的徵收,它是經過嚴肅立法確立的,目的就是調節收入。對高端人才返還個税,不符合立法精神;這種口子,變更徵税標準的做法,也有違立法程序,在技術層面存在操作難點。

更適合的還是通過一些地方文件,通過專門的獎補機制來招攬人才。從報道來看,當地已經針對特定人才出台了一些專門措施,比如《温嶺市“曙光匠才”評價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等,為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列出了豐厚的待遇。

如果地方對企業高管、技術專家的需求很急切,並且地方財政有足夠的底子,那完全可以進一步加大獎補力度。總之,沒必要將獎勵和個税混為一談,為了招引人才而突破立法程序。 

當然,還是那句話,很多網友指責代表委員為富人代言,其實大可不必。他們的初衷,還是為地方引才,而像企業高管、技術專家,這些都是招商引資的重要稀缺資源,可以為地方發展帶來巨大貢獻,所以沒必要亂扣帽子。真正該關注討論的,還是在花式搶人的前提下,地方招引人才的手段,如何既有效有吸引力,又更加合理合規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熊志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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