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工廠遭居委會強拆 別拿誤拆當強拆的擋箭牌】據報道,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的黃偉東經營着榮德塑料包裝廠,2020年9月26日,該廠遭到所在山東圍社區居委會強拆,後經山東圍社區拆違情況聯合調查組認定強拆為誤拆。2020年12月25日,黃偉東認為強拆人員故意毀壞財物和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向揭陽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報警。但是,截止今年1月18日,黃偉東只收到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該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帶頭強拆人員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強拆”和“誤拆”,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後果卻截然不同。所謂“誤拆者”,主觀上並沒有違法強拆的目的,在追究責任上也會“從輕”處理。倘若是故意而為,有關責任人員恐怕少不了被追究刑事責任。 房屋是不是違建,查一查文件,測一測現場也就一清二楚了。廠方反覆申明其為合法用地,徵地批文、徵地協議書、宗地紅線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證明一應俱全,後續委託揭陽市國土資源局測繪隊對現場進行測量,結果顯示榮德公司廠房並沒有越界建設,對於這些客觀情況,居委會也不能視若無睹。而且,沒有違建拆遷的通知書,拿着一份自家的村政規劃就搞強拆,從這一連串明顯違反程序規定的舉動看,怎麼也不像是工作“失誤”所造成。 違法強拆不能罰酒一杯。對於這起雲遮霧繞的“失誤”事件,應儘快查明事實真相,該追究責任的追究責任,該依法賠償的依法賠償,給出一個令公眾信服的答案。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