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曉晨給自己定了“四不收”原則,“絕不收取關係底細不清的人的錢;絕不收取‘備受關注的人和事’的錢;絕不‘零敲碎打’地收錢;絕不收取內部員工的錢”。否則,涉及面廣,既有損自身形象,又容易暴露。他被指控的6樁受賄事實中,基本都與項目合作、工程承攬、採購相關,大都在300萬元以上。
沈浩,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延長石油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賀久長,延長石油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曾任陝西省發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郝曉晨,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公司為延長石油二級單位。
2020年3月,陝西省紀委監委給予沈浩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給予賀久長、郝曉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隨後,三人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月,法院一審判決,沈浩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依法沒收其違法所得。2020年12月,延長石油集團原副總經理袁海科涉嫌受賄,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延長石油集團,2020年世界500強排名第265位,是國內除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外,唯一一傢俱有石油和天然氣勘探開發資質的企業,營業收入、財政貢獻連續多年保持陝西省第一和全國地方企業前列。其管理層尤其是集團、下屬單位一把手為何接連落馬?
送錢、借房、裝修,鞍前馬後,只為項目合作尋求關照
延長石油集團體量巨大,合作空間廣闊,被查出的利益輸送問題涉及諸多業務領域。如今遍佈陝西的延長殼牌加油站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沈浩在延長石油集團走馬上任後,集團與殼牌石油、陝西天力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之後,陝西天力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楊勇向沈浩推薦中立公司,合作建設了石油運輸管線和儲油庫。為繼續得到關照,楊勇在6年間分8次送給沈浩15萬美元。沈浩在香港、加拿大出差期間,楊勇特意趕到酒店,分別送出10萬港幣、3萬加元。
不僅送錢,還借房子。沈浩名下房產不多,但是隻要需要,他就可以從商人手上無償借房。2013年11月至2019年1月,楊勇為他提供的一套房屋,經鑑定,租賃費用為41萬餘元。2011年3月至2019年1月,他無償使用房產商李曉強提供的房屋兩套,鑑定租賃費用總計77萬餘元,其中一套被用於存放所收財物。他還將兩套住房交由李曉強裝修,費用總計44萬餘元。李曉強之所以鞍前馬後為其效勞,是因為在沈浩的幫助下他拿到了一份樓花出讓合同,價值1.65億餘元。
對於內蒙古正藍旗太慶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賀友來説,與延長石油集團的合作,可謂一波三折。2011年7月,他有意在內蒙古謀求油氣資源開發合作,請沈浩關照,敲門磚是5萬美元。
沈浩安排下屬對接合作,拿出了150平方公里某區塊。經過勘探,賀友認為找到油氣的可能性較小,又找沈浩請求合作開發另一區塊。後因為兩個區塊可採油井不多,雙方分成比例從3∶7調整為2∶8,太慶能源佔八成,並追加了開採面積。
在此過程中,每一步都離不開沈浩的干預支持。延長石油集團資源與勘探開發部時任部長孟志學表示,賀友提出追加合作區塊、調整分成比例的要求時,沈浩便交代他,按照賀友的意見提交黨政聯席會研究,最終順利過會。賀友出手也不“含糊”,僅黃金就送出4500克,價值153.7萬餘元,另有數額不等的美元、英鎊、歐元,摺合人民幣約480萬元。
違規插手干預,大搞權錢交易,固化利益關係
“這不正常。”陝西燃氣集團一位高管告訴記者。前些年,他在集團效益最好的一家下屬單位任一把手期間發現,每到招投標環節,中標的來來回回都是那幾家熟面孔。為了規避風險,他有意修改條件,想從資質、年限等方面入手,把這幾家企業排除在外,讓一些新鮮血液補充進來。
然而結果一出來,中標的依然是“老熟人”。這其實是郝曉晨繞過他隔空指揮,直接推翻了他的決定。
提起陝西燃氣集團與另一家企業合作成立的某公司,下屬單位一位高管簡單幹脆地評價為“怪胎”,“一沒有自己的研發力量,二沒有自己的產品,名義上是裝備製造公司,實際就是貿易公司,把他們母公司的產品貼牌賣給我們的下屬公司,以搶佔市場”。
這也是郝曉晨案案值最高的一筆交易。他收受了該企業約4%的原始股,其中一半被郝曉晨拿去“借花獻佛”,從而實現了由集團總經理到黨委書記、董事長的“關鍵一躍”。
能源領域資金密集、資源富集,是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的重災區。2008年7月,賀久長接受孫某請託,違規為陝西榆林某煤化公司120萬噸每年蘭炭、25萬噸每年煤焦油加氫循環經濟建設工程項目辦理了備案。按相關規定,項目備案有效期為兩年。2012年,賀久長向相關人員打招呼,陝西省發改委同意該項目建設主體變更,孫某通過轉讓項目非法獲利400萬元。
2004年至2018年,賀久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收受人民幣1362萬元、美元2萬元、畫作2幅,絕大部分都發生在陝西省發改委任職期間。其中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就有3起,均為在項目審批、資源配置上提供關照。
煤炭是國家重要戰略資源,凡未經國家批准開發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的,一律不得辦理礦業權設置。但賀久長卻明目張膽違反有關文件精神,違規將未批先建、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府谷礦區馮家塔礦業公司、榆神礦區等項目規劃籤批上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
2008年至2012年,每年春節前沈浩都會送上2萬元的購物卡給賀久長拜年。此時賀久長只是副廳級,沈浩已是正廳級幹部。“沈浩拜的不是賀久長這個人,而是省發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這個位子,拜的是權力。”辦案人員説。
組織觀念淡薄,大搞政治攀附,走歪門邪道
“一是為了感謝沈浩的認可,推薦自己擔任油田公司總經理;二是想和沈浩搞好關係,繼續尋求支持。”袁海科表示。
2008年2月,袁海科被任命為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能得到這個職位,有賴於沈浩的推薦。2009年春節、2011年春節、2012年春節袁海科均以拜年為名登門致謝,後兩次是在沈浩辦公室各送出5萬美元;第一次則更為“大手筆”,送出了父親去世前留下的一枚價值98萬元的奧運紀念金盤。
在法院認定的沈浩的25起受賄行為中,14起與職務晉升、調整、入職有關,且全部發生在沈浩執掌延長石油集團以後。其中,有兩人各給沈浩送了2萬美元,表示希望有機會能提拔一下自己,後因沒有獲得幫助,加之自己年齡大、提拔無望,就不再送了。另有一人送禮後得到的結果是正常平調、並未提拔,他為此選擇了辭職。
在調查中,辦案人員聽到最多的表述是:“他是一把手,對幹部人事任免有決定權,他安排的事情肯定得辦。”“沈浩在幹部使用上有非常重要的權力,如果他有不同意見,是不能上會研究的。”
與沈浩不同,郝曉晨則更小心謹慎。他給自己定了“四不收”原則,“絕不收取關係底細不清的人的錢;絕不收取‘備受關注的人和事’的錢;絕不‘零敲碎打’地收錢;絕不收取內部員工的錢”。否則,涉及面廣,既有損自身形象,又容易暴露。他被指控的6樁受賄事實中,基本都與項目合作、工程承攬、採購相關,大都在300萬元以上。
辦案人員介紹,無論是代持企業股份、房產產權,還是收受賄賂、委託保管鉅額資金、收集鉅額資金用於商品貿易經營,郝曉晨案都具有“單線聯繫”的特點,行事隱秘。然而,這些與他有着數十年交情的“老朋友”,卻不像他想的那般靠得住。以利相交,利盡則散。
郝曉晨供述,無論是加入省體育局網球協會,參加省裏組織的培訓,還是斥資422萬元建造氣膜網球館,目的都是“迎合領導喜好”。
2009年下半年,賀久長以彙報工作為名,到某領導家中拜訪。此後,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為其家人和親友辦事,逐漸取得了信任。
郝曉晨在工作中喜歡講排場,每年都會組織幾次聲勢浩大的活動,主要目的是創造機會邀請領導前來站台、拉近關係。
沈浩也不例外,自認為“背靠大樹”,時常繞過上級部門,直接向省委主要領導彙報工作。
加大國有企業反腐力度,嚴懲靠企吃企、關聯交易、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
陝西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必須加大國有企業反腐力度,加強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緊盯重大項目、併購重組等關鍵環節,嚴懲靠企吃企、關聯交易、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
2020年6月,陝西省紀委監委向延長石油集團黨委發送《關於做好沈浩賀久長郝曉晨嚴重違紀違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函》,要求深刻汲取案件教訓,聚焦突出問題真抓真改。
問題整改是以案促改的重中之重。延長石油集團黨委成立專班,確定83項具體整改任務。目前,已完成69項。針對落實中央要求、黨委主體責任落實、黨規黨紀執行、幹部隊伍作風、內控制度執行存在的薄弱環節,紮實開展“六嚴查”,排查具體事項204項,彙總梳理問題27個。聚焦礦業權、土地工程項目、領導幹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深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對油田、煉化等7家單位36人次給予約談、經濟處罰、調離崗位處理,對梳理出的9類25個風險點崗位制定了防控措施。同時,明確20項具體任務,加強決策、內控、責任追究體系建設。集團黨委、紀委共同約談財務中心、招標中心等10家“零立案”單位,目前已有4家單位消除“零立案”。
陝西燃氣集團全覆蓋開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專項整治,暫停部分涉案經營事項,清退部分股東方推薦的管理人員,避免造成國有資產進一步損失。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問題,深入查找現行制度短板,新建制度16項、修訂31項、廢止30項。重點規範招投標及合同管理,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干預插手工程招標報告制度。修訂集團幹部管理制度,完善幹部動議醖釀環節程序,加大職業經理人的市場化選聘力度,紮實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着力防止選人用人“一霸手”、任人唯親等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