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斯諾登和槍擊案:美國“槍控”與 “網控”之處境

    多年以來,“槍控”和“網控”的話題無不撩動着整個美利堅合眾國的神經。2012年12月14日,美國康涅狄格州小學發生一起校園槍擊慘案,造成28人死亡,其中包括20名兒童——這是繼2007年導致33人死亡的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後的又一起最嚴重的校園槍擊案。在此次槍擊案之後,奧巴馬政府承受了巨大的內政外交壓力,控槍問題再一次被推到了風口浪尖。然而2013年剛剛取得連任的奧巴馬還沒有來得及為自己的新任期小小慶賀一番,一箇中情局前僱員愛德華-斯諾登又讓白宮在全世界面前蒙羞。無論是盟友還是對手,都逃不脱美國網絡監控的彌天大網。這兩起看似不相關的事件,核心都是一個“控”字。“槍控”與“網控”,美國面臨怎樣的境地?

回首斯諾登和槍擊案:美國“槍控”與 “網控”之處境

    2013年初,一場抵制奧巴馬槍械新政的抗議遊行席捲全美。圖為抗議者聚集在俄勒岡州首府塞倫市的議會大廈前,抗議政府的控槍法案

    Part.1美國曆史上的“安全控”

    美國人對於“安全控”實施的不同手段,與美國曆史的發展進程息息相關。1776年7月4日,《獨立宣言》發表伊始,新生的美利堅合眾國就開始為生存而戰。當今天的人們每每談及北美自由貿易區、北美防空司令部的時候,都會羨慕美國在北美地緣政治中的優勢地位。但翻開美國曆史就會發現,當年武裝干涉美國獨立的英軍主力的前進基地就是加拿大,而現在那個毒販橫行的墨西哥,當年卻能公然入侵美國本土。自從19世紀以來,美國先後盛行門羅主義和孤立主義,二者一脈相承,核心思想就是將歐洲列強的勢力拒之門外,用距離來換取美國的絕對安全。但是到了20世紀,隨着世界貿易體系的形成,以及新型遠程海空打擊力量的組建,美國原來的那種靠空間換取安全的戰略思想也隨之發生變化。

    美國從二戰以後的安全戰略核心就是在多領域的控制。在經濟領域,美國利用佈雷頓森林體系將美元與黃金掛鈎,建立起對全球經濟的掌控;在軍事領域,美國利用以北約為代表的軍事同盟,將戰略防禦線直接推到前蘇聯的門口,控制了“冷戰”中的戰略優勢;政治領域,美國充分利用聯合國這一國際平台,巧妙地整合各種政治力量,始終牢牢控制着一個較為穩定的“反蘇”政治同盟。當克里姆林宮的紅旗黯然落地,失去了對手的美國,其原有的安全控制體系,瞬間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隨着後冷戰時代的來臨,美國目前面臨兩個新的安全挑戰。其一,是以恐怖主義和新興區域大國為代表的外部新威脅。對於外部威脅,美國除了在傳統安全領域加大投入力度以外,還充分利用自己在互聯網及電子信息領域的技術優勢,在全球展開了一張無形的監控大網,斯諾登叛逃事件,為大眾揭開了冰山一角。其二,美國的國內安全形勢也面臨着多樣化的挑戰。除了恐怖威脅外,在全美經濟疲軟的大前提下,各種原來不是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開始激化,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槍擊案頻發。較之處理外部威脅的遊刃有餘,美國政府在控制本土安全,特別是槍械安全的問題上,處於一種進退維谷、投鼠忌器的尷尬局面。

    Part.2“槍控”與“網控”的局面

    “槍”到底控不控,對於冷戰後的每一屆美國政府而言都是一個相當頭痛的問題。

    首先,美國政府“控槍”本身就是一件嚴重的“違憲”行為。美國憲法規定,任何條文可以根據將來的情況加以修改,但百姓自由持槍這一條絕對不能改。它被寫入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在美國,憲法是檢驗政府合法性的惟一標準。任何一個敢於挑戰憲法權威的美國總統,都會毫無例外地被“請”出白宮,所以要想“控槍”,憲法是一道繞不過去的障礙。

    其次,阻礙美國控槍的現實勢力就是所謂的“全美步槍協會”(縮寫NRA)。NRA的起源可以追溯至美國內戰時期。由於對內戰時期士兵們普遍表現出來的射擊水平感到不滿,威廉?丘奇和喬治?温蓋特在美國紐約創立了NRA。第一任理事長是美國南北戰爭中北方著名將領羅斯?伯恩賽德將軍。最早創立的時候,NRA的目標是:“科學地提高射擊的技巧”。NRA在成立以後,組隊參加了許多與射擊競技類相關的競賽並且打敗了一些非常著名的歐洲隊,由此在美國擁有很大的名望。目前,NRA主要致力於主辦武器安全訓練課程,組織各種射擊活動、比賽以及開展青少年射擊運動與婦女射擊項目。

    隨着NRA影響力的增大,其開始進入政治領域。1934年,為了回應當時全國槍支法的相關討論,NRA成立了立法事務司,其政治方面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在歷史上,有8位美國總統都是NRA的會員。同時,作為一支不可忽略的政治力量,NRA在選舉、政治運動方面都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對於控槍法案,NRA始終堅持反對態度。他們通過各種手段,曾經成功絞殺1982年加州控槍公投,並使克林頓政府的控槍法案被修改得面目全非後無疾而終。2013年4月11日,又是一個值得NRA歡呼的日子,因為奧巴馬總統有關“要求國會重新立法禁止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銷售”的法案再次被美國參眾兩院否決。

回首斯諾登和槍擊案:美國“槍控”與 “網控”之處境

    在亞利桑那州梅薩市舉行的的美國西部槍展上,NRA立法事務委員會的協調員詹斯?傑菲林(左)和羅伯特?麥哲思(右)正在給過往的參觀者散發有關自由持槍的宣傳材料

    這次成功的“狙擊”行動,NRA主要有三招“殺手鐧”。

    第一招,憲法不允許。這是每一次美國控槍法案胎死腹中的最重要歷史原因。

    第二招,NRA充分調動了民意的力量。NRA在2012年12月奧巴馬提出史上最嚴控槍法案後,立刻展開了全國性民意調查。此次民調顯示,超過60%的受訪者認為,如果奧巴馬控槍新政得以通過,那將極大地損害公民的自由權利。NRA聲稱,在最近幾個月中,有超過60萬民眾為了保護自己持槍的權利而爭相加入該組織。此外,NRA認為,目前美國槍支持有人數逐年上升的根本動力是民眾的需求,他們認為很多美國公民都喜歡把漁獵作為自己的假日休閒方式,那麼相應的,槍械便是必不可少的。在過去幾年中,美國的打獵人羣已經上升到總人口的9%。同時,隨着女權意識的進一步發展,美國女性對於槍械的需求也在逐年上升。2005年至今,美國女性持槍人口比率,已經從原來的13%上升到目前的23%。

    第三招,NRA指出,奧巴馬政府將公民持槍與暴力犯罪相聯繫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謊言。NRA通過使用NICS(全美犯罪案底查詢系統),對2237731名具有犯罪記錄的人員進行考察,發現其中與槍械有關的案件比率並不很高。於是,NRA得出結論:“槍的確賣出去了,但卻不一定導致犯罪。”同時,NRA的統計數字也顯示,美國步槍銷售的高潮並不是出現在奧巴馬2008年當選後第一次提出控槍法案之前,反而恰恰是在奧巴馬提出控槍法案後,全美犯罪案攀升。據調查,全美有案底的犯罪人員,已經從2006年的100萬上升到160萬——這一切都應該歸罪於奧巴馬失敗的經濟政策而不是可憐的步槍。

    NRA指出,大多數州政府都不去相信奧巴馬的謊言,更不會去支持他的控槍政策。據該組織調查,從1980年代開始,已經有超過35個州的州政府通過了《公民隱形攜帶槍械法案》(核心內容是公民在獲得相應的安全認證和政府登記後,可以在不告訴任何他人的情況下持有槍支),這些州的犯罪率也遠遠低於那些沒有類似法案的聯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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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RA在其宣傳資料上,給普通民眾的五點建議

    另一方面,面對NRA阻撓奧巴馬政府“控槍”法案的通過,美國政府也提出一系列問題。

    首先,美國憲法在保障公民持槍權利的同時,也明確指出,要保護每一個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一貫以人權至上的美國,又怎麼會把生命的價值看得比一支步槍還輕呢?其次,縱然有更多的美國男人需要打獵,有更多的美國女人需要宣示自己的權利,那麼氣槍、小口徑手槍難道不夠麼?現代社會的步槍已經早已模糊了軍民使用的界限,比如M16和AR10步槍都是斯通納的經典小口徑之作,M16是美國軍隊的標配步兵武器,是戰爭中的殺人利器;但它的親兄弟AR10卻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槍店出售。再者,槍械與暴力犯罪的關係絕不是幾個簡單的統計數字就能説清的,就算是隻有一個無辜的生命倒在民用槍械面前,那麼“控槍”都應有着無可爭辯的理由。

    通過以上論述,或許有些人就會“一針見血”地指出,美國的軍火製造商不顧民眾安全,為了一己私利而阻撓“控槍”,其實這種看法根本不能代表美國的實際情況。究其實,是民意導致美國政府控槍法案的流產,也就是説,是大多數美國人不願意控槍。前文已經談到過,美國在歷史上長期奉行門羅主義和孤立主義,美國人從骨子裏不相信集體安全理念,其中也包括國家對於公民的保護,他們更相信自己手中的槍,更準確地説是自己有槍的優勢。

    那麼,聯繫到斯諾登事件,也就不難看出其中的玄機。網絡的故鄉其實就是美利堅合眾國,美國人在用網絡來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同時,也把它變成自己手中最為趁手的一支“步槍”。有了它,美國可以隨時看到自己潛在對手的一舉一動,可以讓對手完全處於被動挨打的境地中。美國人需要的是與潛在威脅之間的不對稱優勢。所以,“步槍”和“互聯網”都是美利堅民族保護自己的利器,也是美國人“安全控”意識的產物,同時更是美國社會秩序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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