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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京海關所屬張家港海關的全程監管下,一批重達65.8噸的“洋垃圾”完成裝船後,離港退運出境。
該批貨物由江蘇蘇州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申報品名為“玻璃纖維紗”。張家港海關關員在現場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外觀存在異樣,經取樣送檢鑑別確認,該批貨物屬於玻璃紗線使用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下腳料、邊角料和殘餘物質 ,屬於我國禁止進口的“洋垃圾”。海關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以任何方式進口的“洋垃圾”都將被阻擋在國門之外,違者將責令退運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張家港海關責令相關企業對該批貨物進行退運。(總枱記者 李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