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土著民日”刊文呼籲美國正視自身種族滅絕“黑歷史”

中國日報網10月17日電 10月11日,是美國的“土著民日”(Indigenous Peoples Day)。美國《外交政策》雜誌(Foreign Policy)網站在這一天刊登了美國新線戰略與政策研究所資深分析師埃米莉·普雷(Emily Prey)與該雜誌專欄作家阿齊姆·易卜拉欣(Azeem Ibrahim)的文章稱,儘管現任總統喬·拜登是首位在“土著民日”發表紀念宣言的總統,但美國能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和加拿大一樣,美國也必須開始正視對原住民犯下的種族滅絕殖民歷史。

這篇題為《美國必須正視自身的種族滅絕行為》(The United States Must Reckon With Its Own Genocides)的文章提到,今年5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坎盧普斯印第安寄宿學校舊址發現了215座無名墳墓;6月份,加拿大薩斯喀徹温省的另一所寄宿學校舊址附近又發現了751座兒童墳墓。一些孩子在死的時候,只有3歲大。據信,加拿大有4000到10000名兒童喪命於這種“寄宿學校”。

作者寫道:“然而,強迫原住民兒童上寄宿學校的做法並不是加拿大所獨有的。美國也有一段漫長且黑暗的侵犯原住民權利的歷史。在19世紀和20世紀,美國各地有超過350所由政府資助、通常由教會運營的原住民寄宿學校。”

今年6月,美國內政部宣佈了“聯邦印第安人寄宿學校調查項目”(Federal Indian Boarding School Initiative),對聯邦寄宿學校的遺留問題進行全面回顧。該部門在宣佈這一項目的新聞稿中承認:“印第安寄宿學校的目的是,通過強迫原住民兒童從原生家庭和社區搬遷到偏遠的寄宿機構來對他們進行文化上的同化。這些機構對美洲印第安原住民、阿拉斯加原住民和夏威夷原住民的身份、語言和信仰實施壓迫。150多年來,數十萬原住民兒童被迫遠離家鄉。”

在1869年到20世紀70年代之間,數十萬原住民兒童曾就讀過這種學校或在此失去生命。直到1978年《印第安兒童福利法》(Indian Child Welfare Act)的通過,這才最終使得美國原住民父母能夠合法地拒絕子女被送進這些學校。

文章稱,這樣的原住民迫害政策完全違背了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所以符合國際法對滅絕種族罪的法律定義。

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二條指出,所稱滅絕種族係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犯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包括殺害該團體的成員;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因此,至少在1948年至1978年之間,美國就不僅在道義上對本國人民犯下了種族滅絕罪行,在法律上也要對此負責。但文章表示,讓美國人認真對待本國曆史是一項充滿政治風險的任務。

文章寫道:“從奴隸制的歷史和遺留問題到南部邦聯(Confederate)的紀念碑,幾乎所有呼籲客觀審視美國曆史的倡議都遭到了威脅和挑戰,其中反對聲音最激烈的當屬保守派。”但是,美國人拒絕誠實面對他們的過去所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

美國原住民在政治和經濟上仍然被邊緣化。雖然原住民居住區開設的賭場等機構和場緩解了一部分原住民的經濟壓力,但並不足以消除四個多世紀以來的壓迫和抹滅以及物質和文化破壞造成的道德創傷。

作者在文章最後寫道:“美國人動不動就批評其他國家的反人類罪行,卻不願意用鏡子照照自己——而別人卻可以透過鏡子將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譯者:李保鳳 編輯:高琳琳 韓鶴)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33 字。

轉載請註明: 美媒“土著民日”刊文呼籲美國正視自身種族滅絕“黑歷史”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