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笏山金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
本報北京1月28日電 (記者丁怡婷)針對山東煙台笏山金礦“1·10”事故,國務院安委辦27日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進行安全生產約談。當日,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應急管理部指派國家礦山安監局副局長帶隊進駐督導山東徹查事故原因,嚴查事故遲報瞞報過程,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約談指出,事故發生後,該礦遲報、瞞報事故,嚴重影響最佳救援時間,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山東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不深入不紮實,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不力,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吸取不深刻、重大災害風險不斷加劇、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不足、地方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必須認真研究加以解決。
約談要求,山東省各地區、有關部門和礦山企業要明確礦山安全監管各部門職責,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謀求一時一地、一企一礦的發展。要深入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決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屢罰不改”。要加大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和落後產能關閉退出力度,提高非煤礦山最小開採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加快建設一批無人少人智慧礦山,提高本質安全水平。要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查清事故及遲報原因,堅決依法嚴厲處罰,向社會公佈事故調查報告,組織召開事故警示教育會,切實以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防範工作,嚴格基建礦山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火工品安全專項治理。堅決杜絕監管盲區漏洞,動態研判苗頭性問題和安全風險,及時採取嚴厲的措施治理整頓。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和主動報告制度,推動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