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4”是我國第七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三個憲法宣傳週。靈丘縣委依法治縣辦按照中央、省、市及市委依法治市辦關於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活動的部署要求,及時制定活動方案,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從11月30日至12月6日,組織全縣各單位深入開展豐富多彩的憲法學習宣傳活動,推動憲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活動期間,縣委依法治縣辦、縣司法局通過短信平台發送5條宣傳短信,共5000人次接收。在縣政府、縣政務服務中心、縣直學校等張貼“12·4”憲法宣傳掛圖6份。縣城街道90餘家商鋪在各自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憲法宣傳標語。 (馬明清)
(責編:劉洋、褚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