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完善香港選舉必須要在12個月內完成

新京報快訊 3月9日,據央視英語頻道採訪團隊官方微博@CGTN記者團 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接受專訪時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有權力主動提出對香港政治制度的修改,香港選舉過程的完善要在12個月內完成。

“當下香港的環境緊迫,時間不等人,香港特區政府幾乎不可能按照既定的幾個步驟來提出改變,更不用説能否成功了。”林鄭月娥説,“這就跟國安法的出台實施一樣,我們其實有義務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主動在當地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的,但我們從來沒能真做到過,以至於造成了今天這種令人憂心的情況,所以中央政府只能出面了,這次也是一樣的情況。”

記者問,在香港執行全國人大的決定,接下來會涉及到哪些工作內容呢?大概有沒有時間表?

林鄭月娥表示,“大概的時間表是在未來12個月內必須完成所有的工作,因為行政長官的任期是5年,我作為現任特首,我的任期將在明年6月結束,所以一般來説,下任特首的選舉要在明年3月舉行,現在正是3月了,還有整12個月。”

林鄭月娥:完善香港選舉必須要在12個月內完成

編輯 許騰飛

來源:@CGTN記者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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