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太原日報
“您好,張姐,我是裝修公司的小劉,我們公司這周有一個品牌推介會,想邀請您參加。”
“您好,是張女士嗎?我們公司專門為您家户型做了免費設計圖,您看什麼時候有時間,過來看一下。”……
市民張女士買房,本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可是伴隨着裝修電話的狂轟濫炸,張女士的手機變成了“電話營銷熱線”,令她不堪其擾!更可怕的是,對方甚至能精準地説出她的房產信息。為此,張女士感到很詫異:“你怎麼會有這些信息?”
一天接到十多個騷擾電話
“他們怎麼知道我買房呢?為何會有我的電話?是誰泄露了我的信息?”市民張女士反映,自她購買房子後,每天都有不少裝修公司打來電話,最多的一天居然接了13個裝修電話。更令她吃驚的是,對方不但知道自己的電話號碼,就連姓名、購買樓盤位置、房屋大小等情況也瞭如指掌。
對此,張女士十分疑惑:“我的信息只在購房時登記過,裝修公司是怎麼知道的?”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接到類似的騷擾電話,從推銷房產到銷售保險,從勸導投資到推薦教育課程,可謂花樣百出、無奇不有。這背後主要的原因,就是個人信息遭到泄露。公民信息泄露與人們在各行各業、 APP上的登記資料被出售或被盜取有關。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在裝修行業販賣小區業主信息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並且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裝修公司會通過自己積累的人脈,聯繫到各個樓盤的銷售人員,購買業主信息。“一個大樓盤的業主信息大致700元左右,一般小點的樓盤300元就可以搞定。”
這位知情人士補充,通訊、金融、物業等,都是客户信息的來源,只要市民曾留下過自己的信息,都有可能就此流入房產商、裝修商的“號碼資源庫”,遭受推銷電話的反覆騷擾。
電話號碼被不斷倒賣
一位在裝修行業幹了多年的業內人士牛先生爆料稱,以裝修行業為例,獲取客户詳細資料的方式在不斷變化,最初是花錢,比如給指定的某個號段發送批量短信,但是很多屬於無效投入,效果相當一般。
隨後,他們從地產商售樓處買業主資料,然後開始電話營銷或短信營銷。基本操作方法是先編好廣告短信,發送給指定業主,然後逐一給業主打電話,過濾掉其中沒有裝修意向的客户。有意向的則記錄下來,在推銷上重點對待。他們會經常組織一些活動,邀請業主參加。同時,買了業主資料的裝修公司,還會倒賣一部分業主資料給另一家同行業公司。該人士説:“這就導致業主被多家裝修公司反覆騷擾。”
據介紹,在其他行業,電話營銷也大致如此,一個業務員一天大致撥打200到300個電話,看似耗費人力,但是收入也非常可觀,“電話營銷排除了中間環節費用,降低了營銷成本。打個電話最多幾元,100個電話如能成功兩三個,就很划算。”
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隨着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激增,個人信息保護已經迫在眉睫。”山西國晉律師事務所律師蔡高紅表示,《民法典》在人格權編設“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內容,彰顯了國家強化個人信息保護的立場,加大了民事權利的保護力度,構建了更加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信息處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未經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個人信息。故意侵犯他人個人信息,使其社會綜合評價降低,尚未構成犯罪的,屬於侵犯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蔡高紅表示。
個人信息遭到泄露怎麼辦?對此,蔡高紅建議,權利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權利人也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投訴。行政機關可依法調查並對侵權者進行處罰。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權利人可以報警,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會通過刑事訴訟程序懲治犯罪、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