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説:“未經失戀,不懂愛情;未經失意,不懂人生。”
在愛情的世界裏,有遇見,就會有分別;有人相愛,就會有人失戀。
兩個人相愛的時候,都是衝着一輩子去的,誰都不會去想有一天兩人會分手。同樣,到了分手的那一天,也總有人再也不會念及舊情,他的目的就是想要早點甩掉這份感情。
我們常説兩個相愛的人分手後就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然而對於這個“陌生人”卻並沒有那麼容易忘記,有些人會陷於這份痛苦之中,希望會有挽回的餘地。也有一些人會陷入憤怒之中,在背後惡語評論。還有一些人會覺得太遺憾,也願意留下最好的祝福。
巴爾扎克説:“既然失戀,就必須死心,斷線而去的風箏是不可能追回來的。”
對於失去的戀人,我們可以覺得遺憾,可以痛苦一陣子。既然對方下定了決心,我們也沒有必要再去死纏爛打,乞求對方的回頭。
在愛情中,心死了,就再也温暖不起來了。對方既然下定決心要與你分手,就説明了他對你已經死心,對你們的愛情已經失去了希望。
對於失戀,最好的方式就是好聚好散,誰也不必再去低三下四地乞求對方回頭,更沒必要去纏着對方,打擾對方的生活,讓大家不得安寧。
遇見一份愛情,是兩個人的緣分。失去一份愛情,只只能説明你們緣分太淺,愛情走到盡頭也是必然。
分手時,念及過去的情誼,我們也會坦然面對這樣的結局,並且大度地送上自己的祝福。
很多人都會覺得,分手時最好的祝福莫過於“希望你過得比我好”,而且這樣的祝福也會被很多人所用。一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大度,二是證明自己是真心愛過的。
“希望你過得比我好”,這真的是對前任最好的祝福嗎?我看未必。
試想一下,若是在未來的某一天,你發現你的前任過得很好,而且很明顯要比你幸福得多,你真的會為他高興嗎?
這樣的人自然是有的,但是也僅限於那些分手時沒有任何傷害的戀人。若是你們分手時有過傷害,甚至他傷你很深,就算是為了面子,你強撐着説出了這樣的祝福,但你的心裏真的希望他過得比你好嗎?答案呼之欲出。
記得演員辛芷蕾在一次採訪中被問到:“你想跟前任説什麼?”
她答道:“希望他過得比我好。”
記者又問:“你上一次説謊是什麼時候?”
她也很乾脆地回道:“剛剛。”
看似一句既大方又好聽的祝福,有些時候卻有些勉強和虛偽,即使是真心的祝福,其實在分手時也大可不必這樣説。畢竟,就算曾經兩個人再相愛,一旦分手,此後兩人就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了。不管今後是幸福還是不幸,都與另一個人無關。就算是希望對方幸福,這樣的幸福也不必用自己去比較。
就像蕭伯納説的:“戀愛不是慈善事業,所以不能慷慨施捨。”
愛情,不是用來施捨的。分手後的幸福更不是用來施捨的,自然也就不需要誰的慷慨。
分手後,最好的祝福,應該是彼此不再聯繫,不再打擾,餘生相忘於江湖。
曾經的情誼,進行到分手時的那一刻就已經足夠,過了這一刻,就應該讓它好好地留在記憶的長河裏,不要再去提及。你可以回憶,可以遺憾,但僅限於你自己,不要再去用這份情誼捆綁對方,甚至打擾到對方的生活。
讓這個“最熟悉的陌生人”真正地成為一個陌生人,就算再次遇見,微笑面對就已足夠。
關於失戀,畢淑敏説過這樣一段話:
“失戀是一種強烈而慘痛地被拒絕。人在回憶的燒烤架上煎熬自己,直到滴出痛苦的骨髓。不過,請你牢記,拒絕你的只是一個男人或是女人,而不是所有的男人或是女人。你失去的是戀人,而不是自我。那些最悲愴的失戀者,所體驗到的不是沒有人愛的這種可能性,而是深刻的喪失。”
遇見愛情時,我們應該坦然地去接受。遭遇失戀,更應該坦然接受。一段逝去的戀情,不過是人生的一段經歷,而不是整個人生。分手時,我們不必裝大方,裝聖潔,真正的放下就是對待這段感情最好的方式。
我們不必將對方的人生基於自己的人生之上,也不必虛偽地去祝福。因為,沒人會希望自己的人生過得不幸福,也沒有人會希望一個傷害過自己的人會過得比自己幸福。
熱戀的時候,不必那麼現實,失戀之後,卻必須現實一點,一切已經完了,各有天涯路,多麼不捨,也要放手。
霍海曾説:“為了失戀而耽誤前途,是一生的損失。”
別因為一段逝去的感情影響自己未來的人生,也大可不必裝着堅強去祝福對方“希望你過得比我好”。
分手後,最好的祝福,便是此後不再聯繫,更不要造成打擾,相忘於江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