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重大福利來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22日公佈《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旨在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近年來,平台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依託互聯網平台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維護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面臨新情況新問題。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規範用工,明確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穩定勞動者隊伍。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以下簡稱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個人依託平台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事自由職業等,按照民事法律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
《指導意見》要求健全制度,補齊勞動者權益保障短板。落實公平就業制度,消除就業歧視。企業招用勞動者不得違法設置性別、民族、年齡等歧視性條件,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押金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台就業。
《指導意見》提出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範圍。督促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引導企業建立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勞動報酬水平。
《指導意見》強調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各地要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户籍限制,個別超大型城市難以一步實現的,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放開。組織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做到應保盡保。督促企業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要引導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
《指導意見》還要求強化職業傷害保障,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的平台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平台企業應當按規定參加。採取政府主導、信息化引領和社會力量承辦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制。鼓勵平台企業通過購買人身意外、僱主責任等商業保險,提升平台靈活就業人員保障水平。
《指導意見》提出督促企業制定修訂平台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並告知勞動者。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加強治理拖欠勞動報酬、違法超時加班等突出問題,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各級交通運輸、應急、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約談、警示、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企業。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