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49名違法人員干擾防疫被處罰
連日來,海州警方相繼查處了30餘起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案件,依法打擊49名違法人員。
8月7日,路南派出所在對轄區某酒店檢查時,發現入住旅客胡某近期曾往返於中高風險地區,存在未向社區報備、未做核酸檢測、未居家隔離,入住酒店未登記等情況。經查,胡某於7月19日從淮安自駕前往揚州邗江區,於當日返回連雲港,又於7月25日從連雲港自駕前往淮安淮陰區,次日返回連雲港。8月2日,胡某未辦理登記手續入住該酒店。而在此前的7月27日,在海州工作的揚州市民戴某,從揚州回海州寧海街道居住,未向社區報告,故意隱瞞自己的行程,後被社區工作人員排查發現。
8月8日上午,洪門派出所民警接羣眾舉報,稱有人在居家隔離期間外出並隱瞞身份信息。經調查,發現陳某在居家隔離期間擅自外出,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隱瞞真實身份信息),其明知我市疫情防控規定,要求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要第一時間主動向社區和單位報備,積極配合當地落實隔離觀察、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各項防控措施,仍不聽社區勸阻,隱瞞身份信息,擅自外出。
8月7日下午,新東派出所民警在執勤巡邏中發現朝陽東路香豪凱旋廣場一美容店違規營業;8月8日晚,洪門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檢查中發現紅旗巷內一修腳店違規營業。
警方依法對胡某、戴某、陳某以及美容店經營者張某、修腳店經營者唐某分別予以行政處罰。涉案酒店因未對胡某辦理入住登記,未嚴格查驗其身份證件,未如實登記姓名、住址、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以及服務時間等信息的行為構成了不按規定如實登記旅客信息,公安機關依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第20條、第42條規定,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8月4日下午3時許,海昌北路浦東派出所轄區居民朱某,因不滿志願者拒絕送水人員隨意進入小區,當場掀翻小區出入口隔離設施和查驗設備,強行將外來送水人員放入小區,涉嫌尋釁滋事。8月6日晚,新南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公共場所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巡邏檢查時,發現海昌南路某棋牌室有人正在違規聚集打麻將。警方依法對朱某和棋牌室實際經營人周某分別予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對參與打麻將的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