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徐利鋒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盈豐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莫亞萍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莫亞萍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科文衞和民宗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二)
免去:
張磊的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杭州市蕭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區人大代表辭職的暫行規定》和夏利明、黃路加、王潤東、金寶榮、吳遠東、楊國、徐曉福、毛夏雲、沈德潮、呂吉良、王建校、樓銘、高良、胡國榮、施金良的辭職請求,杭州市蕭山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夏利明、黃路加、王潤東、金寶榮、吳遠東、楊國、徐曉福、毛夏雲、沈德潮、呂吉良、王建校、樓銘、高良、胡國榮、施金良辭去杭州市蕭山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楊國、王建校、樓銘、高良、胡國榮的區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報杭州市蕭山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編輯:李沅哲
【來源:蕭山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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