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關注:亂港分子鄒幸彤再被判刑

參考消息網1月5日報道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月4日援引港媒報道,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4日宣判,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煽惑他人蔘與去年一宗非法集會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5個月。

報道指出,裁判官陳慧敏4日在西九龍法院説,集會自由並非絕對,不能以此為名為所欲為,法庭絕不容許以違反法律手段行使這些自由。被告鄒幸彤案發前在網上發表兩篇文章,顯示她以鼓勵、説服、提議、施壓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最終裁決鄒幸彤罪成。

報道稱,陳慧敏在聽取鄒幸彤的求情後,判她入獄15個月,其中10個月與鄒幸彤所涉及的2020年另一起非法集會案件的一年刑期分期執行,所以鄒幸彤總刑期為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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