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香港律政司司長:加深認識憲法 本固才能枝榮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社香港12月4日電 12月4日,是中國第八個國家憲法日。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當日發表網誌稱,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必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的教育,讓社會掌握“一國兩制”的精髓,使香港能夠在國家政策的發展中發揮獨特作用,開拓更美好的將來。憲法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根本,只有加深認識憲法,本固才能枝榮。

鄭若驊在網誌中簡單介紹了憲法的發展過程,強調1982年的憲法加入了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正是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而憲法的第六十二條(二)、(十四)和(十六)亦訂明瞭全國人大可行使下列職權:監督憲法的實施、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以及“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全國人大在1990年4月4日依據憲法第三十一條通過基本法,並在同日作出“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鄭若驊寫道:當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出現缺口,面臨日趨嚴峻的局勢,而特區的行政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全國人大有權有責按照憲法和基本法,從國家層面改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訂立香港國安法。

鄭若驊續指,鄧小平先生在構想“一國兩制”時,已指出港人治港的標準必須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為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準則、有效維護由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全國人大根據憲法的權力,提出以“決定加修法”的方式來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讓香港繼續保持繁榮和穩定,令“一國兩制”得以行穩致遠。

鄭若驊指出,香港國安法的訂立和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充分體現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全國上下都必須以憲法作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因此對於維護憲法的尊嚴和保證憲法的實施,所有中國人都責無旁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