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公安局4月8日通報,4月6日,駿安園南區疫情防控工作志願者劉某與同事到該小區某樓某居室上門送藥時,屋內人員郝某利(男,54歲)因嫌其敲門聲音大,將劉某打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該局對違法行為人郝某利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叁佰元整。
來源:山東省委政法委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公安局4月8日通報,4月6日,駿安園南區疫情防控工作志願者劉某與同事到該小區某樓某居室上門送藥時,屋內人員郝某利(男,54歲)因嫌其敲門聲音大,將劉某打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該局對違法行為人郝某利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叁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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