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整單備註中明明寫着“環保單,顧客不需要附帶餐具”,但個別商家仍然隨意提供一次性餐具用品。根據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9月24日東城區一連鎖餐飲企業因此被城管部門約談。
24日11點左右,城管執法人員在對轄區賓館酒店是否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進行檢查後,來到位於崇外地區一商城地下一層的美食城。各家餐飲單位的收銀台前已有不少食客在排隊點餐,工作人員一片忙碌。在一家連鎖餐飲單位,執法人員檢查起放在取餐口的打包外賣。“主要檢查無需餐具的環保單。用手捏一下袋子,如果感覺裏面有筷子類一次性餐具,再要求商家打開包裝袋進一步檢查。我們會盡快取證,然後交還給商家和外賣員,不耽誤配送。”城管執法隊員張超解釋。
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其中一份“無需餐具環保單”中卻放置着兩套餐具。餐飲單位負責人解釋,臨近中午外賣單增加,店內人手不夠,加上員工對是否提供一次性餐具的意識不強,就忙中出錯了。按照規定,該店涉嫌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了一次性用品,違反相關條例,執法隊員責令負責人現場整改,並開具了談話通知書對其進行約談。
“約談不是目的,希望通過責令改正,讓企業能夠重視垃圾分類和源頭減量。”東城區城管執法局法制科張驥表示,執法的初衷是提倡廣大市民朋友綠色消費、餐飲服務單位帶頭垃圾減量,用實際行動踐行垃圾分類“新時尚”。
記者在某外賣平台上看到,顧客下單時均有“下單必選”一項,一般都包含需要餐具、無需餐具或環保餐具等選項。城管部門也建議消費者,如果經常點餐外賣,可以自備能重複使用的餐具,助力垃圾減量。
記者從城管執法部門瞭解到,按照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並應當設置醒目的提示標識。如違規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截至目前,東城城管共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檢查47400次。其中,針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的行為處罰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