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民政部獲悉,近日該部與中央政法委等10個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面向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探訪關愛服務,併到2025年年底確保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100%。
對獨居、空巢、留守、失能等老年人通過定期上門入户等方式探訪
這份《關於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到明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機制。
哪些人屬於“特殊困難老年人”?文件明確,其範圍包括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
如何對這些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探訪關愛服務,民政部要求,這項工作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共同參與,通過定期上門入户、電話視頻、遠程監測等方式,瞭解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況,支持贍養人、扶養人履行贍養、扶養義務,並根據實際需要提供政策宣傳講解、需求轉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務的活動。
按照文件要求,到2023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出台實施方案;到2024年底,探訪關愛服務普遍有效開展;到2025年底,確保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
民政部要求,各縣(市、區、旗)民政部門要指導鄉鎮(街道)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實施,全面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訪關愛服務的意願,並推動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做到精準到村(居)、到户、到人。
各地民政部門結合開展探訪關愛服務統籌做好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衞生健康部門和殘聯組織要共享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殘疾老年人的基本數據。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礎上,根據老年人實際情況、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員的意願,圍繞居家養老存在的困難或者安全風險,分類提供探訪關愛服務。
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中同步開展探訪關愛服務
對於探訪關愛的服務內容,民政部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在堅持個人自願前提下,以滿足實際需求為導向,着力解決老年人居家養老困難或者幫助化解安全風險。
這份意見提出,要通過探訪,瞭解老年人多方面的情況。如行動能力、反應能力、疾病情況、精神狀況等健康方面情況,是否存在衣食住行醫等方面的困難,是否享受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等經濟方面情況,家庭房屋和水電氣暖設施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安全方面情況等。
要在探訪基礎上,結合本人意願開展關愛服務。對可能符合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待遇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請,並視情給予必要協助;對居住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的,提醒其及時消除隱患,最大限度減少意外發生;對有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居家適老化改造等服務需求的,幫助對接養老服務和醫療健康等服務資源。
對特殊困難老年人進行探訪關愛服務,依靠哪些人員力量呢?
民政部要求,形成羣眾性自治組織、基層老年協會、業主委員會、網格員、家庭醫生、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志願者、老黨員、低齡健康老年人、親屬鄰里等共同參與的探訪關愛力量。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通過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服務設施網絡開展探訪關愛服務。
此外,意見還提出,發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優勢,通過開展上門巡診、健康管理等及時瞭解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做好慢病管理和健康監測。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在開展日常巡查、上門維修等服務中同步開展探訪關愛服務。積極組織志願者、物流快遞送餐人員參與探訪關愛工作,為他們奉獻愛心、服務社會搭建平台。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劉茜賢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