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庫收到退貨拒不退還1.56萬貨款 法院判處退回貨款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0月13日,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41萬元,所屬司法案件為買賣合同糾紛。相關案件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李某通過寺庫APP向被告下單購物支付貨款約1.56萬元。寺庫公司沒有在約定的工作日內發貨和退回貨款,李某通過寺庫客服催發貨物和退貨款,被告以種種理由推託。庭審中,寺庫公司尚有約1.13萬元貨物沒有發送給原告,以及已退回被告營業部一雙女鞋的2556元貨款沒有退回給原告。


法院認為,原告李某通過被告公司經營的寺庫APP購物平台購買商品,支付貨款和退貨,原告與被告之間買賣合同關係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貨款後一直沒有向原告發貨,原告退貨給被告後,被告也沒有退回貨款,經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沒有履行義務,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貨款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最終,判處被告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退回原告李某貨款。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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