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許奕梅 通訊員王月清)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提高參保女職工待遇水平,自今年5月1日起,泉州將生育津貼發放天數從原來的順產98天增加到128天,難產(含剖宮產)的再增加15天。從2020年1月到10月,泉州市生育津貼發放13274人次,津貼支出17486.7萬元,津貼支出同比增長14.71%。在新政策實施的六個月內,泉州市6個月生育津貼發放達11223.69萬元,生育保險參保對象得到實實在在的保障。
據悉,今年1月1日起,泉州市已實現職工醫保和生育保險合併實施,並在疫情期間執行生育保險費減徵政策,企業生育保險費率降至0.35%,進一步加大減負力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目前,泉州市生育津貼已在省內率先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職工的生育津貼可直接發放至社保卡的銀行賬户或本人其他有效銀行賬户。
來源:東南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