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承認前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

本文轉自【中國僑網】;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特區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因涉嫌前年8月31日在港島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4月7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審訊。該案原預計審訊期為7天,今日是審訊首日,但3名被告審訊前直接承認控罪。

黎智英、李卓人等15人早前被控於前年8至10月多次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被分為4案處理。首案為發生於前年8月18日的違法遊行,黎智英、李柱銘等9人於本月1日被區域法院裁定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案件將於本月中旬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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