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5月5日,拜登政府宣佈,支持放棄新冠疫苗的知識產權專利。
此前,對於世貿組織的新冠疫苗專利豁免提案,美國等高收入國家曾表示反對,但遭到許多國家的批評和指責。壓力之下,拜登政府轉變態度,終於宣佈支持放棄新冠疫苗專利。
4月6日,美國華盛頓,美國總統拜登就全美疫苗接種情況發表講話。/IC Photo
而對於不少急需新冠疫苗的發展中國家,在實現自主生產疫苗的道路上仍有許多障礙。美國國內不少官員、製藥廠商對政府放棄專利的決定表示反對,未來是否會協助發展中國家開展新冠疫苗生產技術轉讓仍有不確定性。
此外,未來幾周,世貿組織還需繼續就新冠疫苗專利豁免的提案文本進行談判,且需要所有164個成員國的批准才能通過提案。《華盛頓郵報》指出,這一系列談判將會花費很長時間,同時仍有完全破裂的可能。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6日表示,中方支持關注疫苗可及性問題,期待各方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積極地、建設性地進行討論,爭取達成有效和平衡的結果。
發展中國家呼籲取消新冠疫苗專利保護
為儘快幫助較貧窮的國家獲得足夠新冠疫苗,世貿組織已經圍繞疫苗專利豁免的提案開展多次辯論和談判。
這一提案由南非和印度兩國於去年10月2日提交,並獲得了100個成員國的支持,其中多數為發展中國家。
但是,提案遭到了許多高收入國家的反對。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歐盟成員國等紛紛否定了這一提案,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對推動科學創新有重要作用,豁免專利可能阻礙科學創新,且目前已經有“全球新冠疫苗實施計劃(COVAX)”來推動新冠疫苗的全球公平獲取。
而這一提案的支持者則認為,對疫苗專利的豁免並不會阻礙新冠疫苗的科學研究和創新,因為疫苗研發者已經獲得了大量的公共資金。
《柳葉刀》雜誌於今年2月發佈的報告顯示,全球的新冠疫苗開發生產項目已共計獲得約100億美元的資金,這些資金大多來自各國政府和非營利公共機構(如流行病防範創新聯盟)。
隨着富國和窮國之間新冠疫苗接種量的差距越來越大,以及全球疫情的再次加劇,新冠疫苗專利豁免問題變得更加緊迫。
《自然》雜誌指出,假設每人都需接種兩劑新冠疫苗,那麼共需110億劑疫苗來覆蓋全球70%的人口,以達到羣體免疫水平。
截至今年2月,全球共計已確認訂購疫苗86億劑。但是,這其中約有60億劑疫苗流向了中高收入國家,而佔世界人口80%的較貧窮國家只獲得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疫苗。
強生新冠疫苗。/IC Photo
與此同時,全球疫情再次出現重大反彈。印度目前正處於第二波新冠疫情的猛烈衝擊之下,單日新增確診病例數保持在30萬以上的超高位,且印度周邊的一些國家也出現了新一波疫情。而在印度,只有約2%的人口已接受全部兩劑疫苗接種。
反對提案的國家受到越來越大的外界壓力。今年4月14日,多國前領導人和100多位諾貝爾獎得主聯合簽署並發表一封致美國總統拜登的公開信,呼籲他支持暫時豁免新冠疫苗專利。
在拜登政府宣佈支持豁免新冠疫苗專利後,美國國內仍出現大量反對聲音。美國製藥廠商中的反對者指出,放棄新冠疫苗專利會使圍繞有限的疫苗生產原材料的競爭變得更加激烈,減慢現有的疫苗生產速度。
美國一名前生物技術公司CEO布倫特·桑德斯對《華盛頓郵報》表示,發展中國家建設生產新冠疫苗的新工廠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如果政府真的想要幫助提高疫苗產量,就應該去幫助現有的製藥公司擴大生產。
美國藥品研究與製造商協會則發表聲明稱,美國政府的這一決定將對應對新冠疫情的全球行動帶來破壞,使得公共合作和私人合作之間產生混亂,還將進一步削弱現有的疫苗供應鏈,導致假冒疫苗的擴散。
窮國自主生產新冠疫苗仍面臨諸多困難
事實上,對於許多發展中國家而言,僅僅得到新冠疫苗專利豁免是不夠的,他們還需要擁有核心疫苗生產技術的製藥廠商進行技術轉讓。
目前,不少反對放棄專利的美國政府人士就指出了這一問題,認為豁免新冠疫苗專利也不一定能真正加速全球的疫苗生產,因為許多發展中國家並不具有製造複雜新冠疫苗的技術。如果存在生產製造技術上的問題和不足,就算製藥工廠獲得了知識產權許可,也無法生產安全有效的疫苗。
但支持新冠疫苗專利豁免的人認為,發展中國家具備一定的新冠疫苗生產能力。例如,現有的發展中國家疫苗製造商網絡(DCVMN)每年能向全球提供約35億劑疫苗,這一組織擁有41個成員,其中包括世界最大的疫苗生產商——印度血清研究所。
半島電視台報道指出,豁免疫苗專利還可能促使更多發展中國家政府投入更多公共資金。“一旦暫停新冠疫苗專利保護,當地政府就可能投入資金,開始建造新的疫苗製造工廠。”倡導全球公平獲得藥品的非營利組織I-MAK創始人塔希爾·阿敏表示。
而對於生產新冠疫苗所必需的核心技術,分析人士則認為需要鼓勵目前具有核心專利技術的製藥廠進行技術轉讓。
去年5月,世衞組織推出了“新冠技術獲取池(C-TAP)”,鼓勵已經成功研發相關藥品或疫苗的製造商共享其專有技術。然而,據半島電視台報道,目前這一技術獲取池“仍是空的”。
大流行病期間放棄藥物專利早有先例
圍繞大流行病時期特殊藥品專利是否應該豁免的討論並不是新鮮事。
上世紀末,南非就曾針對艾滋病治療藥物專利問題與西方製藥廠有過訴訟糾紛。
在上世紀90年代,受專利保護的艾滋病治療藥物的價格十分高昂,為幫助艾滋病患者獲得必需的藥物,南非政府於1997年通過了一項法案,允許該國衞生部門仿製艾滋病治療藥物,以更便宜的價格出售給國內公眾。
南非是世界上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有數百萬人感染這一病毒。而這一流行病目前已在全球造成近3300萬人死亡,世界衞生組織的公告顯示,超三分之二的艾滋病毒感染者(2570萬)生活在非洲地區。
南非政府的這一做法侵害了研發這些艾滋病治療藥物公司的專利權,全球39家與之相關的醫藥公司因此對南非政府提起訴訟。
但是,在持續兩年的訴訟中,起訴的醫藥公司受到了廣泛的指責。他們被認為將經濟利益放在首位,不顧數百萬人的死活。2001年4月,這39家制藥廠宣佈放棄對南非政府侵害專利權的控訴,此後,南非也通過消除專利保護壁壘得以進口更加低價的抗艾滋病治療藥物。
這一訴訟案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為此後的全球公共衞生健康管理提供了參考。此後,世貿組織於2001年11月通過了重要的《多哈宣言》,這使得成員國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尋求強制許可,免除專利保護限制來滿足自身對於某類藥品的需求。
這一宣言為世貿組織的TRIPS 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增添了靈活性的補充條款,並規定成員國在保護公共健康、促進人人都可以獲得相關藥品時可以使用這一條款。
而針對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是否應該放棄對疫苗的專利保護?曾幫助南非艾滋病毒感染者開展公益訴訟、“衞生健康正義倡議”發起者法蒂瑪·哈桑(Fatima Hassan)在半島電視台採訪中表示,“知識產權保護不能高於患者以及公共衞生健康的需求。”
文/謝蓮 實習生 向晨雨
編輯/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