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修改增加規定:對組織指使冒名頂替入學者加大處罰力度】教育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二審。草案增加規定,組織、指使盜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的,屬於公職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王亦君)
來源:中國青年報
【教育法修改增加規定:對組織指使冒名頂替入學者加大處罰力度】教育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二審。草案增加規定,組織、指使盜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的,屬於公職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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