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叢樹晗 青島報道
3月19日,嶗山區紀委通報了5起酒駕醉駕典型問題。具體通報如下:
為進一步嚴肅紀律,強化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知規明紀守法意識,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沙子口街道黨工委原組織委員兼黨建工作辦公室主任李兆羣醉駕問題。2020年10月6日,李兆羣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嶗山交警查獲,因犯罪情節輕微且有自首情節,區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李兆羣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
沙子口街道東姜社區黨員曲同舉醉駕問題。2018年2月25日,曲同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嶗山交警查獲,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2019年8月15日,曲同舉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嶗山公安分局給予行政拘留十日處罰。曲同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北宅街道辦事處安監辦黨員曲知帥酒駕問題。2019年10月14日,曲知帥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嶗山公安分局給予罰款一千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行政處罰。曲知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金家嶺街道石老人社區黨員曲兆順酒駕問題。2020年7月8日,曲兆順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嶗山公安分局給予罰款一千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行政處罰。曲兆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中韓街道西韓社區黨員尚寬醉駕問題。2018年11月1日,尚寬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嶗山交警查獲,因犯罪情節輕微且有自首情節,區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尚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中表示,共產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法律法規。酒駕醉駕絕非小事小節,不僅違反紀律、觸犯法律,而且給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全區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認識到酒後駕駛的嚴重危害性,堅決摒棄僥倖心理,本着對自己、對家庭、對組織、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帶頭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駛。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督促黨員幹部遵紀守法。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對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持續有力震懾,為全區黨員幹部隊伍建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