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某貪污、洗錢一案
7月26日,南康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南康區龍嶺鎮綜合執法大隊隊員、龍嶺鎮徵地拆遷工作組成員張某涉嫌貪污、洗錢一案。南康區紀委監委組織黨員幹部40餘人現場旁聽庭審,以案明紀、以案釋法、以案警示,利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遵紀守法、嚴守底線、不碰紅線。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8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張某在被聘任為南康區龍嶺鎮綜合執法大隊隊員、龍嶺鎮徵地拆遷工作組成員,參與龍嶺鎮相關項目徵地拆遷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構墳墓遷移、虛構或者冒領田土徵收面積、篡改徵拆房屋補償類別等方式,共同騙取國家徵地拆遷補償款共計274萬餘元,其中個人實得62萬餘元;為掩飾、隱瞞其夥同他人貪污資金的來源和性質,利用他人銀行卡接收貪污款1.2萬元;應當以貪污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相關犯罪事實、證據等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被告人張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作為曾經的有理想、有信念的青年,我在金錢的誘惑下迷失了自己,對不起組織、對不起父母和家人,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迴歸社會和家庭,希望大家以我為戒,遵紀守法。”張某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懺悔的説。
【來源: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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