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雷峯網消息,近日,不少車主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稱,小鵬汽車偷偷篡改免費救援協議。
據車主曝光的圖片顯示,其在買車時,小鵬汽車關於無憂救援的解釋為,全國範圍無限次、不限里程道路救援;小鵬官方將會提供免費拖車服務,將車輛拖至小鵬汽車指定的服務中心或超級充電站處,車輛在路上爆胎、沒電趴窩、以及車輛故障等,均可使用該服務。
然而現在,車主發現小鵬汽車疑偷偷修改了【免費拖車】的協議內容。據最新的無憂救援頁面顯示,其修改的主要有三點:
1、新協議刪除了不限里程、不限次數的説明; 2、增加了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故障,才會提供免費拖車救援服務; 3、刪除了拖車到超充站的説明,也就是因沒電導致需要救援的,小鵬汽車不會負責。
不過,筆者發現,在小鵬汽車終身免費救援服務説明頁面有提到,小鵬汽車保留調整服務條款的權利。從法律層面上看,小鵬確實有隨時更新條款,一切以新條款為準的説法。
對小鵬汽車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修改免費拖車協議內容的做法,不少車主紛紛表示不滿。
有網友表示,説實話這挺流氓的,當初買車的時候這些權益都是作為銷售的手段。買車的決策也是跟權益有關的。買完後再取消,這不是耍流氓嗎?完全可以類似充電政策一樣,老車主老條款,新車主新條款。一切以當時為準,這誰都沒話説。
針對此事,目前小鵬汽車官方還沒有正式回覆。
不過除了修改協議的事件外,這也不是小鵬在近期內陷入的唯一一起爭議事件。
3月份,小鵬汽車曾先後被曝出現了“剎車失靈”以及“交付一再拖延”等事件。前兩天,小鵬汽車還陷入了購車合同中存在霸王條款的爭議。
來自浙江的小鵬車主陳先生向媒體曝料,其在2018年底和2019年初先後買了兩輛小鵬電動汽車。隨後發現小鵬汽車購車合同有一條霸王條款:買賣雙方如果發生糾紛,友好協商不成,只能去廣州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小鵬汽車購車合同中還約定:如果雙方決定仲裁,小鵬公司將向購車人郵寄書面文件,不管郵寄結果為投遞成功,不成功或者拒收,全部以寄出之日作為送達之日。
針對以上不合理條款,其曾多次與小鵬汽車銷售門店進行溝通,但始終沒有結果。
他認為,解決糾紛,既可以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訴訟。但小鵬汽車卻單方面、剝奪了購車人訴訟權利,強制要求到廣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增加了外地車主的維權成本。
於是2019年,陳先生向杭州拱墅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監管部門責令小鵬汽車15日內完成修改並備案新合同。2021年2月3日,監管部門以小鵬汽車合同部分條款違反《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予以警告,並處罰金一萬元。
但是,時至今日,小鵬依然沒有聯繫陳先生簽署新合同或補充協議,也無視了陳先生的數次聯絡。隨後根據陳先生和媒體調查發現,在浙江以外的省份,小鵬的購車合同並未進行調整,霸王條款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