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交通秩序“百日行動”
已開展近1個月
在昨天的第三次全市統一行動中
交警查獲了一名駕摩托車的外賣騎手
其兩年多來竟有90宗違法未處理
其中闖紅燈達66次
更可怕的是
他已無證駕駛12年
其駕駛的摩托車也已8年未年檢
……
3月25日,蓬江交警大隊在開展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百日行動”期間,在智能交通指揮大廳的配合下,在勝利路信訪崗一輛多宗違法未處理的摩托車。
經核查,該粵J934**號二輪摩托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有90宗違法未處理,其中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闖紅燈)達66宗,該車駕駛員劉某的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已被註銷,屬於無證駕駛。
據該摩托車駕駛員劉某交代,其駕駛證於2009年到期後,一直沒有辦理換證手續,2013年5月為了工作方便購買了這輛二輪摩托車,此後一直沒有為摩托車辦理年檢工作。2018年,劉某加入了外賣員行業,其後為了搶單、配送外賣,多次違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闖紅燈、違規掉頭、闖禁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
據統計,劉某從2018年7月以來共被電子警察記錄交通違法90宗(其中2020年共60宗),僅闖紅燈就達到66宗(其中2020年共53宗)。這些交通違法行為合計罰款1.71萬元,合計記分438分。
本次被查獲,劉某因多宗違法未處理和無證駕駛,被暫扣摩托車,又受到1000元罰款、並處15天以下拘留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法律鏈接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行駛證;機動車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行駛證,直至車輛相關交通違法消除。
遵守交通法規是安全的保證
交通違法是事故的苗頭
多次違法不處理
更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不負責
是對交通安全的漠視
心存僥倖,終將付出代價!
來源:江門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