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據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消息,2020年9月25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原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許愛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本院審查起訴。該案系一審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當庭指控:被告人許愛蓮利用擔任通遼市科爾沁區紅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通遼市科爾沁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政府常務副區長,通遼市體育局黨組書記、政府代旗長、政府旗長、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600萬餘元;被告人許愛蓮作為與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共計290萬元。
庭審中,我院公訴人圍繞指控的違法犯罪事實依法進行舉證、質證,並從案件事實與證據的認定、法律適用、量刑情節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人許愛蓮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賈聰聰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