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選舉亂象折射美式民主制度之殤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作者:張微微(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

美國2020年大選的政治僵局令人印象深刻,但卻不算意外。畢竟選舉前夜,共和民主兩黨就都已經做好指控大選不公的準備。民主黨瞄準特朗普任命的郵政局長德喬伊拆除郵箱的舉措,認為這是要增加民主黨支持者郵寄選票的難度;現任總統則指控郵寄選票將帶來大規模的舞弊。一場大選,能夠讓執政黨和在野黨同時充滿懷疑,證明支撐選舉的政治制度出現了結構性問題。美國2020年的大選亂象,折射了美國民主制度之殤。

  反民主的選舉人團制度

特朗普一再宣稱自己得票數高於拜登,再次讓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人們對這一幕並不陌生,2016年大選中特朗普就是在落後希拉里290萬張選票的情況下當選總統的,而這也不是選舉人團制度第一次踐踏基本的民主原則。2000年小布什落後戈爾50萬票當選,引發了世紀司法大戰。再往前追溯,伍德羅·威爾遜在1912年大選中落後對手100萬票當選,諷刺的是這位總統的博士論文還是研究民主的《議會制政府:對美國政治的研究》。再早的亞伯拉罕·林肯於1860年大選中也是在落後對手1/3選票的情況下當選,這也成為美國南北戰爭爆發的重要誘因之一。

為什麼會出現得票數多卻敗選的現象呢?原因有兩個。第一,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總統理論上既是公民代表,也是各州代表,但現實中公民力弱,各州權重,因此從聯邦建立那天起不同州公民的選票價值就不一樣。為了維繫聯邦,《1787年憲法》用犧牲民權的方式向州權妥協,大州雖大但選舉人團票有限,小州雖小但選舉人團票數相對較多,且抱團取暖,可以讓當選總統必須考慮他們的利益。這種傳統沿襲下來,選舉人制度把選舉人票的分配自動與各州在參眾兩院的議席分配重疊,比如懷俄明州選民選票比加利福尼亞州權重高4倍,這樣的現象成為美國民主制度的常態。

第二,美國是一個精英民主的國家,自制憲會議時就鼓吹“反對多數人暴政”。漢密爾頓、傑斐遜和麥迪遜等人不相信公眾真的能有效行使民主權利,所以要各州選擇一些“最優秀的人”組成選舉人團來選出“最優秀的總統”。但實際情況從未與他們的設計相稱過,選舉人團制自誕生之日起就弊病叢生,各州和政黨操縱選舉人團成為常態。到了1801年第四屆總統選舉時,同為立國元勳的傑斐遜和伯爾在各州的支持率相持不下,眾議院連投27次無果,最後同為開國元勳的漢密爾頓因個人恩怨和黨派算計,通過內部交易把伯爾選了下去。此舉與選舉人團制度倡導的民主、公開原則相悖,也開創了政客操縱選舉的惡劣先河。大選餘波,以伯爾在決鬥中殺死漢密爾頓的政治悲劇告終。開國元勳在世時該制度尚且如此,後來的局面可以想見。

  從不負責任到極化的政黨制度

選舉人團制度過度偏向州權,強調精英意志,這種趨勢本可以被健全的政黨制度糾正,但是美國兩黨制度的發展加劇了體制的反民主色彩。美國政黨制度採取“多數當選制”,即在一個選區內哪個黨得票多,就會代表該選區獲得在眾議院的席位。對手黨哪怕只少一票,也會完全失去對該選區的代表權。這種“贏家通吃”的邏輯完全背離了立國時“反對多數人暴政”的原則,並帶來了兩個問題:

第一,它使選區內的少數派人羣徹底失去了表達和實現政治意志的權利。在美國的現實政治圖譜中,在加利福尼亞州這樣民主黨絕對佔優的州和得克薩斯州這樣共和黨絕對佔優的州內,選民投票率很低,絕對佔優者懶得投票,絕對劣勢者投也沒用,最終使政治冷漠和不參與成為常態。

第二,小黨及獨立候選人難以生存,社會的多元聲音反倒無法充分表達。美國一直以鼓勵社會多元化自詡,但由於兩黨獨大,在各州盤根錯節,佔到選民總數34%的獨立選民反倒找不到稱職的代言人。選民需要考慮,即便小黨及獨立候選人的政見與選民一致,在“多數當選制”下他們在一個州勝出的可能性仍然極低,在聯邦範圍內獲勝並實施政見的可能性更近乎為零。自1864年至2002年的35次美國總統選舉中,只有6次競選中獨立候選人或第三黨派獲得過選舉人票。2008年開始的聲勢浩大的茶黨運動也沒能改變這一局面,最終茶黨被共和黨收編,共和民主兩黨強制性地代表了美國選民。

兩黨的壟斷地位形成了強大的路徑依賴,壓制了社會真正要表達的聲音。共和民主兩黨也成為真正意義的選舉型政黨,只要選舉結束,國會議員和總統便與選民沒了瓜葛。最後,形成了選舉時承諾與當選後施政不相干的奇特局面。兩黨代表性的削弱,使很多社會羣體陷到真正的長期困境當中。支持共和黨的“紅脖子”白人很清楚,共和黨在產業外流、削弱工人階級方面起到的作用比民主黨還大;支持民主黨的有色人種也明白,奧巴馬時代其實是“黑人命也是命”運動的低潮期。久而久之,長期被忽視和壓制的弱勢階層與兩黨制的裂痕達到了無法在現有政治體制內彌合的地步,於是極化和訴諸直接行動的民粹運動不定期席捲美國,塑造了美國結構性政治暴力頻發的反建制特徵。激進的左翼勢力“安提法”和右翼民兵組織持槍聚集街頭,騷擾一般民眾;他們意識到在反民主的政黨結構下,只有發出最大的噪音,製造最大的分裂,才能脅迫只代表既得利益者的兩黨傾聽他們的聲音。特朗普不是第一位民粹型總統,這種由政黨長期不負責任帶來的極化現象定期在美國循環,並形成了特定的稱謂——“傑克遜主義”。問題是,極化也沒有帶來真正的民主,因為極化政治的實質是社會階層間分裂和競爭的激化,其結果無非是某些少數派對其他羣體的脅迫,而非社會階層間利益的和諧與統一。

  保守復古的政治文化

客觀來説,任何民主制度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要願意反思、勇於修正,民主制度可以通過改革克服顯而易見的缺陷。但是,美國政治文化嚴重的復古傾向削弱了體制的糾錯能力。1997年美國國家憲法中心曾就“美國憲法被許多國家奉為典範”進行過電話訪談,67%的美國受訪者對此十分或比較同意。統計成果顯示了美國公民對其民主制度的自得。但實際情況是,哪怕是在西方世界裏,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完全效仿美國式的政治制度。由於相信上帝選民説和美利堅例外論,美國憲政體制建立時就有着強烈的宗教色彩和過高的自我評價,200多年來的政治傳統又刻意強化了這一取向。於是,世易時移在美國不是政治正確,效法先賢才是,政治制度最微小的調整都得考慮到那些言必稱華盛頓、麥迪遜的大法官和國會議員的態度。

頑固的保守主義傾向使美國政客無法正視美式憲政重視制衡大於民主、重視精英勝過民眾的先天缺陷。立國之初麥迪遜等人就對多數人的民主抱有極強的戒心,一再強調它會帶來國會的“不安定、不公正和混亂狀態”。對民主的恐懼使美國憲政制度建立之初就把制衡多數人當作第一使命,於是黑人、婦女、窮人以及文化程度更高的東部州民眾都成為要提防的對象。回顧美國曆史,多數人的暴政很少成為社會的常態,寡頭對權力的壟斷才是政治生活長久的頑疾。美國憲政一開始就寄希望於中部州對東部的制衡,優雅高貴的選舉人對普羅大眾的制衡,最後產生的結果卻是經濟寡頭和政黨對政治的壟斷。所謂保護少數羣體,並未保護貧困的“紅脖子”白人、有色人種、要求墮胎權的女性……在一個鼓勵少數人羣發揮不成比例重要作用的體制內,最終勝出的肯定是既得利益集團,只有這個集團才永遠是少數派,且強大到可以肆意壓迫其他少數羣體。這種“孃胎”裏帶出來的反民主傳統,因黨派糾紛和既得利益集團杯葛,錯失了多次修正的機會,最後累加成了一套用200年前的“先賢”框定200年後的選擇的古怪體制。在此影響下,美國通過《投票權法案》不過是1965年的事情,在法律上對女性墮胎權給予保護不過是1973年的事。即便是在外人看來已經太遲的制度修正,在美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投票權法案》通過後,馬丁·路德·金遇刺;女性墮胎權保護則在2019年被亞拉巴馬州和密蘇里州參議院通過州法律又改了回去。

總之,今日美國大選的亂象,不僅僅來自當權者發出的噪音、街頭被鼓譟的民眾,更受其憲政體制的反民主傾向左右。人們關注美國政治不確定性帶給世界的風險,更需要深刻思索:美國是否準備好改善自己民主制度的內在缺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可以預見,美國和世界都將再次撞到這樣的時刻。

《光明日報》( 2020年11月30日 1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