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能生產、能銷售、能購買、但是不能上路,這是不少低速代步車存在的問題,讓很多低速代步車車主感到無奈,若是本身就無法擁有路權,為何還會允許出售?

每當提到這個問題,車主們都會吐槽各地對低速代步車的態度,單純的以機動車來管理並不符合現實。

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常見的低速代步車有電動三輪車和低速四輪代步車,從生產標準和使用性質上來看,多數低速代步車只允許在廠區、小區內等封閉環境內使用,也就是不具備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能力。

當然,低速代步車的發展增速較快,以至於相對應的管理沒有及時跟上,就算是保有量第一的電動自行車,也是在近三年裏才迎來管理措施,更何況佔比較小的低速代步車。

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新國標推行之後,電動自行車迎來了有效的管理,作為最常見的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變得規範之後,道路環境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多地藉此推出了更加詳細的管理措施,甚至不少城市對低速代步車展開整治。

縱觀大多數城市的整治方式,多數將低速代步車劃分到機動車範疇,以機動車的上路標準來約束低速代步車,並且為低速代步車推出了過渡期,而不是“一刀切”。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在即將到來的7月10號,山東聊城將對低速代步車展開管理,對沒有進行登記的低速代步車實施禁行,不允許這類低速代步車繼續上路行駛,在7月10號之後繼續上路的,將面臨一定的處罰。

細心的車主可以發現,這一措施並非針對所有的低速代步車,而是明確了“未登記”,也就是説:已經完成登記備案的低速代步車,可以繼續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只是為了進一步淘汰違規低速代步車。

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當然,並非所有的低速代步車都需要進行登記,部分低速代步車符合機動車上路標準,可以在掛牌、持證後繼續上路,需要進行登記的低速代步車,往往滿足這幾個要求:

一、行駛速度較低

低速代步車與機動車的區別非常多,行駛速度是最為明顯的特徵,低速代步車以其較低的車速贏得了老年人的青睞,電動三輪車的最高車速在50km/h左右、電動四輪車的最高車速在60km/h左右。

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二、續航里程較短

與新能源電動汽車動輒過百的續航里程相比,低速代步車只適合短距離通勤,續航里程在一百公里左右,部分高質量的代步車續航里程在120km左右。

三、車輛安全係數較低

與傳統意義上的汽車不同,低速代步車的車身更像是裝飾用的外殼,車身和底盤抗壓、抗腐蝕能力一般,往往不具備較高的安全係數!

7月10日,低速三輪、四輪代步車“禁行”,繼續上路將被罰

四、不符合汽車或三輪車的上牌標準

由於前期的生產標準不同,大多數低速代步車不符合機動車上路標準,不管是生產資質還是3C認證,都要低於機動車,加上工信部產品目錄不可查,自然無法順利完成掛牌。

若你所駕駛的低速代步車符合上述四項要求,就需要及時完成登記,避免受到禁行的影響,對於低速代步車的去留,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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