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這是去年火遍大江南北的一句話。無論是在什麼情況下駕駛,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往往都比較快,留給司機的反應時間並不多,所以發生車禍往往都是一瞬間的事情。如果是與其它車輛發生碰撞事故,那就是需要走保險的,一般都是司機下車把事故現場拍下來然後再挪車,方便保險公司進行責任劃分和理賠,但在高速上可不能這樣。
我們首先要明確的觀念是,無論發生什麼危險,安全都是最重要的,錢財乃身外之物。從小我們就接受着這樣的安全教育,發生地震或者火災的時候,第一時間是要保命,而不是回去取自己的錢財。當你在高速上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車子還能動,千萬不要原地停留太久,應該先把車子挪到緊急車道上去,而不是下車進行拍照取證。等把車子挪到安全的地方再和對方進行協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原地停留的危險是很大的,你想想高速上的車速都比較快,而你的車子停在路中間,要是有一些注意力不集中的司機沒看到你,説不定就會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如果是撞到車子那還好,要是撞到你人,那小命可就不保了。你可能會想,我就花一分鐘不到的時間拍照,拍完馬上就挪,但是出事情的往往是抱有這種僥倖心理的,所以考慮到自己的生命安全,還是先挪車好一點。
那先挪車,把事故現場都給破壞了,責任該怎麼劃分?其實高速上發生事故還是比較容易劃分責任的,就算沒有事故現場的照片也可以判斷。現在大多數的車子上都會安裝行車記錄儀的,可能有一些比較老的車子就沒有,很少會出現兩個人的車上都沒裝行車記錄儀的情況的。而行車記錄儀提供的視頻就是很好的責任劃分依據。
那萬一就是這麼巧,兩輛車上都沒有裝行車記錄儀怎麼辦,這也不用慌,交警會想辦法解決的,他會詢問兩個人的事情經過,然後再根據事故現場的痕跡以及車輛破損的地方進行判斷。如果兩個人的説法不一致,沒有人肯承認自己的錯誤,那也不用擔心,你們的説辭只是作為參考,如果雙方都不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那交警也能自己做出判斷,而且是以交警的判定的結果為準。
如果上述的方法都不好使,那還有最後的殺手鐧,就是調取事發時的監控錄像進行取證。所以不用擔心先挪車就沒辦法取證的問題了,就算最後判定你的責任多了一點也沒關係,這點錢相對於生命安全來説簡直是微不足道。
結語:生命只有一次,錢沒了可以再賺,所以無論如何在高速上發生事故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站在路中間慢慢地拍照,先挪車到緊急車道上打開雙閃,還要把三角警示牌放好,避免再次發生追尾事故。臨近五一假期了,希望各個朋友都能安全出行,愉快地度過這個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