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新的軍官軍銜 設“三等十銜”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昨日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詳細介紹了新的軍官等級制度。吳謙説,新的軍官軍銜設“三等十銜”,將官分為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分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為上尉、中尉、少尉。軍官軍銜按照軍種劃分種類,在軍銜前冠以軍種名稱。指揮管理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的軍銜,分別標識。
他指出,新的軍官等級制度,主要包括軍銜等級、崗位職務層級和待遇級別3個方面。在區分軍官等級、表明軍官身份、彰顯軍官榮譽的基礎上,進一步賦予軍銜體現軍官能力素質、反映軍官服役貢獻的功能,進一步凸顯軍銜在教育培訓、考核評價、晉升任用、退役安置等軍官職業發展管理中的調節作用,讓軍銜迴歸本質屬性、居於主導地位。
根據單位等級和軍官職務等級,調整建立軍官崗位職務編制序列,相應明確崗位職務層級與軍銜等級的對應關係。指揮管理軍官共設軍委副主席至排職15個崗位職務層級;專業技術軍官共設正高職、副高職、中職、初職4個崗位職務層級。
待遇級別確定軍官基本生活待遇。單獨建立軍官待遇級別制度,用以確定軍官的工資、住房、醫療和保險等基本生活待遇。軍官待遇級別以軍銜等級為基準,共設十九級,從高到低依次為一級至十九級,每個軍銜等級設置相應幅度的待遇級別區間。記者注意到,此次軍官制度改革明確實行軍官崗位管理制度,對軍官崗位的類別作了基本規範。
吳謙就此解讀稱,構建軍官崗位分類體系,是軍官職業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此次軍官制度改革,以作戰指揮為基點,把軍官崗位總體分為指揮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兩大基本類別,並按照不同維度和層次作出細化分類。
他指出,指揮管理崗位按照工作內容,分為軍事崗位、政治崗位,這是基於我軍根本性質、根本宗旨和“軍政雙首長制”等制度安排劃分的,充分貫徹和體現了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按照職責屬性,分為指揮崗位、參謀崗位等,這是依據不同崗位在作戰行動和部隊建設中的地位作用和職責任務劃分的;按照專業要求,分為軍種(兵種)崗位、不限軍種(兵種)崗位,這是依據崗位履職所需的專業知識、經歷和經驗劃分的。
此外,專業技術崗位按照職責屬性分為教育教學崗位、科學研究崗位、工程技術崗位、醫療衞勤崗位、專門業務崗位,這樣設計與國家專業技術人員分類政策相銜接,有利於從更大範圍集聚延攬人才、培養造就人才、開發使用人才。今後,將根據實際深化分類管理、分類建設,逐步構建形成多維立體的軍官崗位分類體系。
文/本報記者 李巖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