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
2021年3月1日起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對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作出了明確要求。比如,排污單位要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規範化污染物排放口,依法開展自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需要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控設備聯網,原始監測記錄與環境管理台賬保存期限均不得少於5年。
當前無證排污等現象仍普遍存在
多年來,我國一直加強推進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2001年,原國家環保總局頒佈了《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點水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這是我國第一部流域層面的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提出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從整體來看,我國排污許可制度正在不斷完善,但也存在着諸多問題。比如:排污許可制定位未在法律法規層面理順明確,按證監管執法體系尚未建立,排污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現象普遍存在,法律未明確排污單位法律責任等,一系列問題都制約了排污許可制度的實施效果。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實施後,將對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採取按日連續處罰和停產整治、停業、關閉等措施從嚴處理,提高了違法成本。
黑龍江省基本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
排污許可制度是依法規範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環境保護部門通過對企事業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並依證監管實施排污許可制。排污許可證管理是有效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基礎性工作。
排污許可制實施以來,“一證式”管理的理念正在逐步推進,排污許可制度的先進性和生命力開始在實踐中得以呈現,取得了積極進展。目前,黑龍江省基本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較國家要求提前32天。全國共計發證34.1萬餘張,對250萬餘家企業進行了排污登記,管控大氣污染物排放口155.1萬個、水污染物排放口114.8萬個。
END
來源:黑龍江生態環境
來源:東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