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內首次!滬蘇浙皖四地聯合出台輕微違法免罰清單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綜合

“今後,無論你是在皖南、蘇北的一個村,還是上海、杭州的市中心,只要符合長三角免罰清單的規定,都會得到同樣的免罰結果。”1月28日,上海、江蘇、浙江和安徽司法行政、文化旅遊和氣象部門聯合發佈長三角區域輕微違法免罰清單工作推進情況。

多省(市)聯合出台輕微違法免罰清單、跨省統一免罰標準,這在國內尚屬首次。同時,此次推出的長三角氣象領域免罰清單也是全國範圍內首份氣象領域免罰清單。

此次四地多部門聯合推出《長江三角洲區域文化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和《長江三角洲區域氣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兩份免罰清單,共明確21項輕微違法免罰事項。比如,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初次發生未註明發佈單位名稱或發佈時間的情況,及時改正且危害不大的,免予行政處罰。清單最大限度地統一了長三角區域文化市場和氣象領域免罰標準,探索建立了長三角區域執法規則統一、執法監管協同的新路徑。

滬蘇浙皖四地共同推出長三角免罰清單,是長三角區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回應企業關切的重要舉措,是長三角區域深化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精細化執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滬蘇浙皖四地深化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推進執法標準統一的重要探索,體現了長三角四地齊心協力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目標追求。

下一步,四地將進一步加強協作,協同研究推出更多領域免罰清單或裁量基準,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工作不斷深化提升。同時,四地還將不斷深化輕微違法免罰制度實施,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前,為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大力推行“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2021年6月以來,省司法廳聯合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先後出台了5個領域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目前,5份免罰清單已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實施。免罰清單主要從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依據、免罰情形等方面對“免罰”進行了細化,涉及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文化旅遊市場、住房城鄉建設等5個領域,覆蓋公路、道路運輸、海事、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食品生產、消費維權、娛樂場所、旅遊、建築市場監管等36個類別,共對184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免罰。

記者:李曉羣

來源:安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