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拉踩撕番等行業“毒瘤”,廣電總局對經紀機構提了這些要求

撕番、控評、拉踩等一直被認為是影視圈的“毒瘤”。未來,這些行業亂象有望得到規範。

今(30)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主要規範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活動,加強經紀機構、經紀人員管理,明確其權利和義務,保障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該《辦法》自6月30日起施行。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辦法》中第十二條提到,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加強對服務對象官方粉絲團、後援會等賬號的日常維護和監督管理。相關賬號應當經過經紀機構授權或者認證。經紀機構不得授權未成年人擔任相關賬號的羣主或者管理者。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引導和規範粉絲行為,不得組織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等活動和集會。

第十三條則提到,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嚴格規範信息發佈,不得發佈或者僱傭營銷號發佈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賞排名、刷量控評、虛構事實、造謠攻擊等方式進行炒作,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應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

《辦法》中還提到,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經紀人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導致“飯圈”亂象,發生數據造假、違背公序良俗、敗壞行業風氣等問題,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並依法依規予以記錄、公示。

如果違反本辦法,未履行相關職責或者履行不到位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可以對經紀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經紀人員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依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遏制拉踩撕番等行業“毒瘤”,廣電總局對經紀機構提了這些要求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截圖

近年來,撕番、控評、拉踩等行業亂象愈演愈烈,多部影視劇都曾陸續出現撕番風波,某些流量演員主演的相關劇集一有風吹草動,一場新的撕番便會再次掀起,持續不斷。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所謂的撕番、拉踩、控評,都是在流量演員出現後才有的,除了粉絲在助力,也離不開經紀機構的暗中操控。這些亂象之所以存在,主要是經紀公司希望藉助流量的影響力從項目中獲得更多好處。

一位製片人稱,流量藝人主要靠粉絲的力量,他們往往與粉絲走得很近,在這種情況下,粉絲的情緒也更容易被帶動,從而出現拉踩對手演員、刷數據、控評等問題。而事實上,這樣的做法往往得不償失,一旦出現爭議,可能會影響到後期作品的發行,甚至導致作品無緣與觀眾見面,對於主創團隊而言,這將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打擊。


紅星新聞記者 邱峻峯

編輯 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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