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
兩幹部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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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公安局原副調研員姜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蕪湖市委批准,蕪湖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原副調研員姜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傑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過問案件並收受他人錢財,長期賭博;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姜傑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利慾薰心,將權力明碼標價,把商品交換原則帶入執法工作,執法違法,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蕪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姜傑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蕪湖市紀委監委)
●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方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日前,經省紀委監委指定,安慶市紀委監委對鳩江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方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方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違規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和徇私枉法犯罪。
方慶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背棄職業操守,不知敬畏、知法犯法,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謀求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經蕪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方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蕪湖市紀委監委)
來源:中安在線
編輯:陳雪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