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滬高鐵發佈公告稱,將試點“靜音車廂”服務,可為旅客提供更加安靜舒適的旅行環境,願意遵守相應行為規範的旅客,購票時可自行選擇“靜音車廂”。此項服務最早於2020年12月23日起開啓試點。(見10月26日澎湃新聞)
為什麼人們在圖書館、咖啡館、醫院等會有意識“保持安靜”,但置於同為公共場合的列車車廂裏,就“毫無自覺”呢?或許,這就是典型的習慣成自然。根據鐵路方面的説法,願意遵守相應行為規範的旅客,購票時可選擇靜音車廂。其潛台詞很明確,即“以履行責任來換取權利實現”。更安靜的車廂,離不開車廂內乘客的配合。然而,有鑑於乘客素質各異、需求不同,現階段要求所有人做到“請勿喧譁”並不現實。那麼,讓一部分人“先安靜,先享受”,就成了一個合理選項。
“靜音車廂”要想善始善終,須建立一套對應的秩序維護機制。一方面,要靠車廂內同乘者的“道德施壓”,另一方面也要看列車工作人員的積極管理。既然選擇了“靜音車廂”,相當於訂立了一份契約。違約者,就要付出代價,這關乎契約意識、自覺自律,也考驗着高鐵運維團隊的服務管理水平。 (然玉)
來源: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