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17:18:13,滄州市城管局官網披露,滄州市和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夜間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被處罰5萬元。
據悉,該公司的違法事實是:滄州市和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甲方負責人王仲軍在現場組織車輛進出,在場區組織車輛進出,在場區內進行卸磚施工,未取得《夜間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
依據《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76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滄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滄城執)罰字(2020)第(1-1017)行政處罰書,責令滄州市和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立即停止違法建設,並處罰款伍萬元整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