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節調查:家務活應該誰來做?

“你負責貌美如花,我負責賺錢養家。”這曾經是多麼浪漫又温馨的一句話。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離婚案件,判全職太太王女士獲5萬元家務賠償。她結婚3年,男方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務不關心也不參與。

三八節來臨之際,關於“家務勞動”的話題備受熱議。做飯、打掃衞生、洗衣服、帶娃等等似乎都成了女性的“專利”,明明是兩個人的家,有些女性卻活得像單身亦或單親媽媽。

女性迴歸社會舞台

家務勞動重擔依然在肩

“男主內,女主外。”這一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正在悄然地發生着改變。隨着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人們的觀念也在漸漸地發生轉變。“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女性開始走上社會的大舞台,與男性共同承擔起掙錢養家的重擔。

如今,很多女性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表現出色,擔任要職,並不輸於很多男性。然而,即便如此,家務勞動的重擔依然落在很多女性的肩上,這也讓不少女士開始“喊冤”,為何男性只管工作就行,但女性既要工作又要顧家。

市民陳女士是一家大型公司的會計,丈夫是某國企的中層領導,她告訴記者,“兩個人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不過丈夫經常出差,時間長短不一。”剛結婚那會兒,丈夫偶爾還和她一起逛街、買菜、做飯,而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工作的繁忙,丈夫漸漸從家務勞動中抽離了,就連孩子的出生都缺席了,後續的陪伴和照顧更是無從談起。

在父母的幫襯下,陳女士最開始並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她認為丈夫忙於事業也是為了這個家。“我掙得少,他掙得多,總有一個人得衝鋒在前,另一個人守好家庭的大後方。”陳女士説,漸漸地,家庭事務成了她一個人的事情。

“與其説他是‘甩手掌櫃’,還不如説我自己是單親媽媽。”陳女士有些無語。她認為,一個温馨和睦的家庭,需要兩個人共同付出,不只是掙錢養家的重擔,還包括家庭事務,比如洗衣做飯、打造衞生、照顧孩子等等。身為丈夫,應該經常參與到家庭事務當中,這樣才有助於增加親子互動、增進夫妻感情,從而實現家庭關係的和諧健康發展。

採訪中,不少女性表示,工作累了一天,還要收拾房間、打掃衞生、照顧孩子、做飯等等,“感覺很崩潰!”市民莊女士深有感觸,夫妻二人因工作分居兩地,家中大小事務都落到了她一個人身上。她説,熬過了一年又一年,期待丈夫回來工作與自己共同承擔家庭勞動。

越來越多男性分擔家務勞動

女性家庭地位在提高

伴隨着女性經濟地位的提高,家庭地位也在逐漸提升,那麼,夫妻雙方在家務勞動究竟是如何分配的呢?記者隨機採訪了數十位女性,約85%的女士表示,越來越多的男性或多或少地分擔家務勞動,約10%的女性表示男性能夠與女性平分家務勞動,約有5%的女性表示男性分擔的家務勞動遠遠超過了女性。

劉女士和丈夫都在醫院工作,成家後兩個人忙於工作,絕大多數是老人幫着打理家庭事務,而丈夫是獨生子女,從來都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婚後沒幾年,我們有了第一個孩子,父母身體還算硬朗,能夠幫忙照顧,但是兩口子難免會因為照顧孩子或者做家務的事情拌嘴。”劉女士認為,家務活上丈夫偷懶她認了,但是在照顧陪伴孩子這件事情上,丈夫決不能缺席。

直到後來,劉女士生了二孩,而老人因身體原因還需要他們夫妻二人照顧。“那是我們度過的最艱難的歲月,邊照顧老人和孩子邊工作,兩個人都在崩潰的邊緣徘徊。”劉女士説,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丈夫也從此開始嘗試着照顧孩子、承擔部分家庭事務。兩個人輪換着上夜班,白天在家休班的那個人既要照顧孩子還要照顧老人,做飯、拖地、洗衣服……漸漸地,劉女士發現,丈夫從最初的慌亂變得越來越嫺熟,現在還能做出一桌子的家常菜。

而鄭女士和陳先生都是生意之人,兩個人習慣了“AA制”的生活,就連家務勞動也幾乎是平均分擔。“做飯是他的專屬,陪伴孩子學習是我的專屬。”鄭女士告訴記者,其餘的家庭事務幾乎都是兩個人共同參與來完成的。不知不覺,兩個人相敬如賓,在家庭事務中培養了他們的堅如磐石的“革命友誼”。

在眾多女性中,張女士是大家羨慕的對象,因為家務勞動幾乎與她無關,幾乎都是由丈夫承擔。“十指不沾陽春水”或許就是説張女士。“他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偶爾想幫個忙都插不上手。”張女士有時感覺自己沒有“存在感”。

[律師説法]

家務勞動不是無償勞動

平分是未來發展趨勢

在家庭事務中,夫妻雙方的勞動時間佔比從側面反映出他們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很多男性忽略了女性的感受,他們認為,女性就應該是家庭事務的主力軍。然而,家務勞動並不是單獨任何一個人的事情,而是夫妻雙方的事情。也就是説,家務勞動並不是無償勞動,更不是義務勞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從此以後,當事一方基於家務勞動價值的經濟補償權之法律規定應運而生。

對此,記者諮詢了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彭海律師。他分析,該條規定取消了離婚經濟補償的前置條件,擴大了離婚經濟補償的適用範圍。同時,概括性地約定了經濟補償的方法,由夫妻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承擔額由法院判決。

長期以來,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在婚姻生活中被眾人輕視甚至忽視。彭海律師認為,“大後方”的安定才能讓“大前方”輕身衝鋒陷陣,這是相得益彰的關係,從而讓整個家庭受益。

“夫妻雙方在家庭勞動中各有所長,但平分家庭勞動將是未來發展的一個趨勢。”彭海律師説,這也充分體現了當今社會對女性的尊重,以及女性社會地位和家庭地位的提高。

□臨報融媒記者龐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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