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樓財經 | 違規經商辦企業 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陳耀明被“雙開”

4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定州市監委發佈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結果。

經查,陳耀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力為親屬謀取私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多佔公有住房;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權便利在公司經營、承接印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相關業務、安排親屬工作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鉅額錢款。

通報稱,陳耀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耀明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陳耀明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河北省定州市監委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官方簡歷顯示,今年58歲的陳耀明大學畢業後就進入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在該系統工作了37年。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歷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綜合計劃處幹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防偽印刷公司籌備組成員,海南華森實業公司(印製公司下屬企業)副總經理、總經理,上海印鈔廠副廠長等職。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2021年1月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根據去年12月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信息,陳耀明是主動投案。當時網絡還曾傳言其出事“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央行貨幣金銀局有關負責人第一時間對此闢謠。據介紹,人民幣印製發行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技術標準,中國人民銀行一直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央行對造謠、傳謠行為嚴厲譴責,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據瞭解,中國印鈔造幣集團(去年由“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更名而來)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出資的大型國有企業。該集團下轄23家大中型企業,包括7家印鈔公司、3家造幣公司、2家鈔票紙生產企業,3家特種防偽、特種油墨、雕刻製版等專業公司和7家市場型企業。

作為國家法定貨幣的設計者、製造者和維護者,中國印鈔造幣先後設計、印製了五套人民幣以及題材豐富、技術先進、印製精美、意義重大的紀念鈔(紀念幣),併為多個國家和地區設計、印製貨幣。中國印鈔造幣還是標準國庫金的製造者;是以國徽、國家級勳獎章、奧運會獎牌為代表的重要證章的製造者。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初,陳耀明的老領導、已退休近三年的賀林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賀林曾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總經理,2013年12月調任中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職退休。賀林任總經理時,陳耀明任副總經理,兩人曾搭檔10年。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15樓財經 | 違規經商辦企業 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陳耀明被“雙開”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50 字。

轉載請註明: 15樓財經 | 違規經商辦企業 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陳耀明被“雙開” - 楠木軒